台湾的“二二八”就是“城管”杀人引起的

来源: 文革传人 2013-09-26 23:05:57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68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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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事件,突显了城管是社会的巨大隐患。城管执法的态度,是城管队长的态度。队长的态度,是局长的态度。局长的态度是政府的态度。政府的态度是主子的态度。城管凶狠,政府没有推卸空间台湾二二八事件,就是类似的小贩/“城管”冲突引起的。
二二八简述:
日本投降,台湾判给中华民国。国军19451017日乘美军军舰在基隆登陆,接收台湾。一年另四个半月之后的1947227日,一位四十岁的小贩林江迈大嫂在台北沿街兜售香烟包括走私香烟。官府专卖局持步枪缉私干警多人将林大嫂查获,扣所有香烟(简单背景一下。台湾日治时许多日常物资由“政府专卖”,是日治时台湾主要财政来源。民国接收后照旧,仍是油水所在,香烟属专卖商品,于是有走私品)。林大嫂拜求诸警,纠缠之下,林大嫂头部着一枪托。重伤,后毙。集市众人围追诸警,一警对天鸣枪,枪弹斜杀另一民众陈文溪。犯众怒。民众于次日,二月二十八,上街鼓噪,围警局、专卖局、行政长官署。有军警开枪,数十死。由于国军多在大陆与太祖争天下,台无甚兵,全台民众鼓噪,聚众抗官,进殴打扑杀“外省人”。乱局。民众傻谈判,要民主。3月8日国军援军到,登陆,开杀戒。全台前后死者众,估六千多至几万人,多源异数。
林大嫂悲剧的细节,同胞的年轻一代反不容易懂,咱父老乡亲到可以一点就明。试想,如若咱现在的“城管”,每人一只子弹上膛的步枪,咱虽不会天天“二二八”,却会日日“林江迈”。这点,表扬咱党,不但城管没枪,连一般派出所的警察都无常规配枪,给咱党少添多少麻烦。二二八之前,大街上所谓的“搜刮”成为常态。日治时也有缉私,但是没有明目张胆的私吞。国官来缉私,抄出走私香烟转手就掖自己兜里,再一转手就掏出来抽上了。国官们受贿,如此专业,以至于国官们穿的“中山装”被称为“中山袋”,因为中山装那四个口袋装起贿款来极其方便。贪污,勒索,假公济私,当时台湾遍地都是。这个还是在有名的清官陈仪的督导之下。没有制度,清官就是一贴狗皮膏药。有个真实的笑话。基隆专卖局的局长被曝录用自己的姨太太作属下科长。该局长后来出来辟谣,说那是他的太太,不是姨太太。
历史,有时候真是惊人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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