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少嫖客遇到黑鸡,嫖客吃十年牢饭,鸡不但全身而退,还赚了一笔!
来源:
trweg
于
2013-09-26 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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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也判的有意思。经得起推敲吗?
你说今后那位嫖客正在办事,鸡突然改了主意,嫖客因为惯性而没有马上退出,算嫖还是算奸?
或是完事后,钱给少了,算经济纠纷还是算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