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说就是,法制而不是人治。
对于掌权者,任何人的能力都应该在一个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越界法律的能力使用,是必须杜绝的。而中国的执法没有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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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薄熙来想撤掉公安局长的职,就撤掉了,还公开宣布了?没有法律限制一个市长的行为吗?
-忒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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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2013 postreply
15: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