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码归一码,不能说因为别人也有贪腐,就不能查他。 其次,你在混淆时间概念。2013年有几千万并不等于2002年也那么有钱。况且有钱并不能成为没有贪腐的理由。 只是觉得像你这样为他辩护,其实是起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