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案的结论只应该看这么几条

1 尼斯的房产是不是薄家的, 不要看薄熙来说他知道不知道,而是看他有没有产权,哪怕是绕弯子的产权。
2 大连500万有没有归了薄家,而不是薄熙来说他有没有接过这笔钱
3 对王立军的处理,决定是不是薄熙来做的,是不是违反了规定,是不是让谷开来参与了“正式或非正式”的处理王立军的讨论或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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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民意觉得在这些指控上是否成立,而不是对这些指控如果认定或否定对社会对政治对某些人对某些群体会造成哪些影响。法律只考虑事实认定、并将认定的事实与相关条文扣合, 从而定罪量刑。

任何一个案件所造成的后果不是法庭要考虑的,这就是司法独立。如果发现法律执行会引起某些副作用,那是立法部门应该考虑如何修改,行政部门应该考虑如何避免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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