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区别还是挺大的。如果是妓女的话,那嫖资没谈拢引发血案的可能性就相当大了。

来源: curiousami 2013-08-31 17:13:5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89 bytes)

而妓女要告嫖客强奸,这妓女的证词就弱了很多,不然妓女动不动就告嫖客强奸,就乱套了。

所有跟帖: 

证据链没有形成,所以梦鸽变秋菊了,四处告状呢。 -灌水员- 给 灌水员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31/2013 postreply 17:15:49

这里头貌似有法律上的悖论。卖淫本身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法律又保护卖淫女 -curiousami- 给 curiousami 发送悄悄话 (193 bytes) () 08/31/2013 postreply 17:38:56

可以一案两审,先说强暴,再说卖春。 -灌水员- 给 灌水员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31/2013 postreply 17:40:41

此案对嫖娼者起警示作用,嫖娼很有可能变成强奸。 -美国式民主- 给 美国式民主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31/2013 postreply 22: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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