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说是“公款私用”,即使成立,也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要有归还意愿,而且时间不能太长。王正刚给谷开来的这笔钱,谷并没有归还愿望,而且事实上10年未还,所以属于“挪用公款”,而是贪污。

即使能定为“挪用公款”,也属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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