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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微博节选:薄案开庭林曦2013-08-21 18:13:32
泛美時訊中文網舒婉柔 :最新:审判长告知: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享有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的权利;被告人有获得辩护、包括自行辩护的权利,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本博正在实时直播薄熙来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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