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周医生怨案的内幕 --- 转发

来源: travel2fun 2013-08-12 17:39:08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7833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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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们只是猜测,没想到其内幕竟是如此:( 原稿来自万维读者网)

 

南京市纪委的铁腕 - 周医生冤案的制造者,法律的太上皇

 

不久前,接待自家乡来美的朋友,聊及南京周医生案件的最新进展,朋友毫不客气的说,肯定要判刑。问及为什么?朋友笑答:“难道你不知道当初他的案件已被纪委定性的吗?现在哪个人敢违背纪委的意见,那不是找死吗?”还有,你知道为什么当初纪委抓了45人, 最终进入司法程序的只有周医生一人,而其他医生,明明他们有证据确凿的商业受贿罪,却能至今工作在原有的岗位上,生活丝毫没有影响吗?因为,他们都交了一 笔钱,暂时得以解脱;特别是他们大多为南京市公立医院的专家,说不定那天还用的着他们呢。而周医生不一样,他在南京市郊的私立医院,尽管不存在明显的受贿 特征,但他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我问何人这么厉害,不能得罪。朋友说,哎,当时他有个同事叫陈庆,他有个厉害的叔叔叫陆其富,与江北人民医院的院长邵竹民 关系很好,因此,在医院里很吃的开。但周医生太木,竟然敢拒绝陈庆的要求,让其很没面子,给自己埋下一个祸根。特别是医院与公司合作成立陀螺刀治疗中心 后,由于周医生的医术高,医德好,所以,慕名而来的病人也越来越多,效益更是明显提高,周医生可是名利双收,陈庆当然就更羡慕又嫉妒了。特别是他后来在医 院呆不下去,只能屈居在南京的一个卫生所里,心里的气自然越聚越多,时刻找机会出气。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2年 是医疗系统严打年,陈庆借机进行举报,而他的叔叔陆其富为其撑腰替他出气。因为陆其富与现任南京市纪委书记龙翔私交很好,当初陆其富在南京六合区担任六合 区国土局局长时,就是在被人证据确凿举报的情况下,在纪委的帮助下大事花小,勉强过关,只不过没法再在六合国土局呆了,所以,调任到南京高新开发区任国土 局局长。其实,在真正动周医生之前,他们也做了调研,知道周医生家,虽有兄弟姐妹4人,但其他3人 都常年生活在国外,国内只有周医生一家和一个老母亲,而且,周迎峰的社会关系简单,不喜交友活动,业余时间最大的爱好就是在家看书和上网。因此,觉得没有 后顾之忧,整他一个,不会产生多大影响。所以,将双规措施用在了一个民企的小医生身上,并通过不让睡觉休息的方式外加连哄带骗的方法,让他签下所谓的认罪 书。双规后期,开始要他向妻子打电话筹措100万人民币在两天之内 交给办案人员,后来办案人员亲自出马,要求两天之内钱要到位,否则后果自负。也许他的家属太笨,筹不到钱,就向国外的哥姐求援,但哥姐要寄钱,则必须要有 合理的理由和账号,家属又去问,却得不到理由,而账号也被要求自己去编一个。这一来二去,两天的时间就过去了。周医生就被定罪而正式批捕了。

 

当南京六合区检察院正式介入他的案件时,周医生明确表示所谓认罪书是自己被逼无奈情况下签署的,非自己真实意愿的反映。没想到周医生在南京还有其他明了事理的亲戚,及时为周医生聘请了律师,从此,让周医生的案件进入了纪委失控的状态。

 

朋友说,你知道吗,为什么他这一案情极简单的案子,竟然拖了一年之久,检察院以证据不足3次将材料打回公安补充侦查,在证据没有任何实质补充的前提下,最终还是提起公诉吗?

 

其实,检察院介入案件后,也发现明显问题很多,证据不足,难以定罪,所以,多次打回公安补充,希望能得到更多证据,证明纪委当初定周医生有罪是正确的,只可惜,周医生从不收红包和医药回扣,他的收入就是来源于在医院和公司合作成立的陀螺刀中心。20093月医院与上海年建公司签订合作协议,20095月在此协议的基础上,成立了陀螺刀治疗中心,并任命周医生为中心的医疗主任,专职从事中心的医疗工作,并根据协议规定,中心医疗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医院发,而奖金由公司发,院长也对此向中心特地交代过。但为了规避院中院问题,在20096月, 医院与大洋租赁公司又签定了一份租赁协议,双方都知道这是一份虚的协议,只为应付上级的可能检查之用的,因此,这份协议,中心的一般工作人员都不知道它的 存在,包括周医生。其实,在中心的实际运作中,也从没有采用过租赁协议。因为,年建公司与大洋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而已,中心人员的奖金也一直是由年 建公司财务发放着。

 

问题是:若按照最初的合作协议,周医生的奖金收入均为合法收入,当初纪委所定的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就不成立。这样,当初这起轰轰烈烈的医疗系统严打运动就无法收尾,因为其他44人已交钱放走了。真是出气不成,反而骑虎难下。这是当初关注这个案件人都知道的事实。

 

终于领导出面给办案检查官出了主意,为了保持纪委的结论,先进的中国的官场,都 知道一个现实,就是得罪谁,都不能得罪纪委,否则下一个双规的人就是你。检察官最终选择用当初医院用于应付上面检查的租赁协议为依据,起诉周医生涉嫌非国 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为,据租赁协议,中心医疗人员的工资奖金均由医院发,所以,周医生接受的公司奖金自然就是受贿了。

 

检察院提起公诉是2013年的322日,六合区法院开庭是2013513日,在庭审过程中,律师的辩护及周医生自诉,让起诉检察官无力应对,也揭示出很多问题。为了还原事实,六合法院的案件主审法官董萧龙 再次将医院院长和公司经理及中心主任叫到法院,进行公检法加辩护律师的质证,再次明确了医院和公司是合作关系,而非租赁关系,因此,周医生明显是无罪的,但检方起诉是有罪。无奈只有向上反映。六合法院视这个案件为烫手的山芋,谁也不愿发表意见。据说周医生的80岁 老母,经过漫长的等待,实在熬不住了,到法院门口静坐,法院也终于躲不过去了,必须判决。但按法理应判周医生无罪,但他无罪,则纪委就是办了错案,而且因 为人已被关了一年,还有行政赔偿问题,这将给纪委,特别是龙翔书记造成多大的危害,可想而知。若判有罪,法理不通,若将来有一天追究起来,没人能担起这个 责任,因此,他们一定会选择中国传统的推卸责任的最佳方式,利用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机制来规避这个问题,因为是集体决定的,责任也就集体名义承担,与某一个 人无关。到底结果如何,我们将拭目以待。

 

听朋友这一席话,我是半信半疑,因为我知道,在美国这个国度,司法独立已是不容 怀疑的,不可能会明显受政客左右。但在中国?近期的中国一直在宣传要依法治国,而且,国家也非常重视减少冤假错案发生的可能性,甚至中国的最高人民法院的 院长都一再发出了宁可错放,不可错判的呼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再人为制造一起冤案的可能性应当是很低的。

 

可惜,我高估中国领导人的影响力和实行力。今天,从国内传来的消息,印证了朋友的推测,的确六合法院以审判委员会的名义,以周医生,自2009年至2012年,三年收受大洋公司经理季海容31万元人民币,判处有期徒刑5年。

 

悲呀,一个很有前途的医疗专家从此失去了自己施展才能的舞台,失去了拯救更多病 人,服务于社会的机会,而造就这一切的竟然是目前人民寄予厚望的纪委,从纪委巡视组来到地方,百姓连夜排队向他们反映情况的迫切心情,已证实了这点。可 惜,南京市纪委,特别是纪委书记龙翔,却公然让南京市纪委沦为个别人打击报复的工具,这岂不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吗?

 

我问,这起冤案可有解?友人说,这起南京冤案只怕要在南京城之外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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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犯案 -青松站- 给 青松站 发送悄悄话 青松站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2/2013 postreply 2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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