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XX和同伴多为未成年人,酒吧怎可卖酒给他们?酒吧是否有失察责任?
2,李XX,是怎么和杨女士搭上的,他们本不相识,为何在一起喝酒?
如果杨女士确实是为酒吧工作推销酒的,其本身负有引诱未成年人饮酒的责任。
如果杨女士不是酒吧方面的人,杨女士和素不相识的人喝酒的动机存疑。
3,杨女士不仅和李XX等人喝酒,还和他们一起去了旅店。
单身女子酒后和男子开房意味着什么,作为成年人的杨女士如果不是弱智,不会不知道。
杨女士是自己走进旅店的。
4,李XX有没有在事后付嫖资?杨女士有没有接受嫖资?数额是否事先讲好的?是谁和谁讲好的?
5,轮流发生性关系,可以是轮奸,也可以是群P,或者叫聚众淫乱。
6,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是谁的责任?是谁强奸谁?
似乎在澳洲,即使两厢情愿,也是成年人强奸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