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事新说】不常回家看望老人今日起将属违法

不常回家看望老人今日起将属违法
【网事】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正式施行,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应经常看望或问候;禁止歧视虐待老人,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暴;不得强迫老年人住条件低劣的房屋。(新华网)
 
【新说】几乎可以断定,这是一群吃饱了撑着的人制定的标本不分的法规。理由如下:老有所养,是任何一个有担当的政府都应提供的价值承诺。常回家看看很有必要,但入法就是在推卸责任。孝顺是一种美德,是一种自觉的行为,入法是贬低我们民族的道德层次。法律是约束人不坏,道德是要求人更好,没有更好就要面临惩罚,于情于理都讲不通。按照这标准,西方人都要进监狱了。此外,亲情靠立法来维护,谁之过?这条法律越界管了道德的事。鄙人只想给制定此法的人两个字:傻×。
    此外,鄙人还有几个疑问萦绕心头:一,什么叫“经常看望或问候”?多久探望一次属正常范围?二,什么叫“条件低劣的房屋”?如果自己租住的条件也很恶劣怎么办?三,想去看望老人,单位(公司)不给假怎么办?尤其是农民工。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的人,除了极少数没人性的,谁不想回家看望老人?谁不想对老人好一点?而这些捧着铁饭碗拿着高薪天天在办公室享受空调、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钱公款旅游的社会寄生虫,凭什么要求连基本假期都保障不了、火车票都买不到的老百姓?那按照这样的标准,那今后不经常过性生活的夫妻是不是违反《计划生育法》?拍拖久了不结婚的情侣是不是违反《婚姻法》?
    该法看似含糊不清、难以执行,其实是推卸责任的妙招。
    由此,鄙人已经可以预见这么一个情景:当儿女千里迢迢回到家看望父母,父母问儿女:“不是对你说没事别浪费那么贵的路费了吗。”儿女回父母:“你们不知啊,我不来看你们,你们还是会花这钱来‘探监’的。” (三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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