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刘志军,不如杀李天一?

本帖于 2013-06-29 06:54:31 时间, 由普通用户 boxhead 编辑

杀刘志军,不如杀李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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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罪在1983年是直接判死刑的。
李天一是惯犯,民愤极大,老百姓最讨厌这些“星二代”了,
而且,有的人用权势霸占年轻的妇女资源,他的后代继续霸占
社会资源,还要欺负人,看那么多的媒体关注他们,就这一条就
该严打。

刘志军毕竟还是有过功的,贪污的问题是制度问题,不是个人能杜绝的。
不贪污就不能让想贪污的同志积极性调动起来。
这与老邓的猫理论,瞎子过河理论有关,腐败是改革开放的润滑剂这是
80 90年代的共识。中共不能卸磨杀驴,出尔反尔。

当然依法办事,该定的罪还是要定。不过,经济犯罪判死刑是有点过了,拿
人的生命同财产比是法制中的轻视人权观念。
 

所有跟帖: 

刘志军该杀! -ERommel- 给 ERommel 发送悄悄话 ERommel 的博客首页 (41 bytes) () 06/29/2013 postreply 08:18:58

刘志军如果没有直接人命案,应该终生监禁 -布衣之才- 给 布衣之才 发送悄悄话 布衣之才 的博客首页 (34 bytes) () 06/29/2013 postreply 08:41:00

功不能抵过。功劳再大,犯了死罪还是死罪。 -布衣之才- 给 布衣之才 发送悄悄话 布衣之才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29/2013 postreply 08:42:48

都不能杀。刘志军,功在千秋。他在中国的铁路发展中的贡献,给全中国人民带来 -相对强度- 给 相对强度 发送悄悄话 (54 bytes) () 06/29/2013 postreply 10:11:53

感情不能代替法律。 -田园乐- 给 田园乐 发送悄悄话 田园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29/2013 postreply 12:54:10

对!杀李天一。这样其他几个同案就安全了。就是找人顶包,也没人再能咬出来! -asiancarp- 给 asiancarp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30/2013 postreply 10: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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