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原始报道可知检方的提议有理有据,是符合中国法律规范的。刘的律师并没有拒绝从轻处罚的提议,他的话被曲解,虽然没有立功表现,但有许多其他能减轻处罚的事由。这两个事并没有奇怪的地方。
我感到惊奇的是4900万到哪里去了?看原报道说:
“一是刘志军指使山西女商人丁羽心(丁书苗),为使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减轻刑罚所花的4400多万元人民币;二是刘志军指使丁羽心,为2006年升任 铁道部副部长的一位刘志军手下“买官”花费的500万元。钱列阳认为,这两笔钱只是丁羽心等受被告人刘志军要求去花的钱,而不应该算是被告人个人的受贿。”
能使铁道部高官何洪达减轻刑罚的人除了中央一级的高官还有谁? 能卖出副部长官位的人除了国务院高层还能有谁?
其他国家的检方也有权提“从轻处罚”,甚至撤销指控。刘的律师没有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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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万使铁道部政治部主任减轻刑罚的人?除了政治局委员还能有谁?
-kankan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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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13 postreply
13: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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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卖出铁道部副部长官位的人,除了国务院正副总理和国务委员还有谁?
-kankan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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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13 postreply
1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