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被惩罚的官员是因为在政治内斗失利而被惩罚。如果真是以贪腐来惩罚官员,中国还能有多少不被处分的官?
为什么不在贪腐源头上有所作为?西谚有云: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而中国的国家系统里权力过于集中,那些官员花钱时就没有任何审查。自己签个字就能把钱拿来。指望立法部门随时审查行政,监督官员们花钱的过程?先不说那些人大政协本身就是橡皮图章,人大里的多少代表自己就是官员。让他们自己监督自己?
这里问题就出来了。中国目前状况下,能否建立起一个独立的,有实质权力的,能够随时监督行政运作的机构?问问那个要领导一切,把握一切权力的党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