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认为软禁刘晓波妻子是没有道理的。刘晓波本人被判刑倒是的确没有违法中国宪法,因为中国宪法第一条就是禁止颠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很明显,这条是可大可小的,因为怎么样才算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并无一个标准可言。在文革中,不但不允许说,就算是想一下都是够下地狱的标准。现在当然宽容多了,实际操作中,公开或私下讨论都没有大问题,如果你的影响力很大,会有人来照顾你,但不至于抓起来。老共现在的底线是允许说,但不允许做,也不允许在公开出版的书籍和音像制品中说,也就是说不能落实。中共这两个底线,刘晓波都触碰了:第一是08宪章是落实的文字,不是口头说说,也不是bbs里面的讨论,而是一段规范而定型的文字。第二是发起联署,这是一个行动。这两个一结合,实际上就是等于组党,有宪章宗旨,有发起人和特定的签署群体,这是组党行为,而这个党的宪章是推翻现行制度。
我说这个是啥意思呢?意思就是我是觉得老共不太可能无条件释放他,除非压力非常大,可能会放逐他。但刘晓波这个人书生气很重,可能他都不一定想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