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常委相当于美国的大法官。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一个最高机构,最终决定权,是很容易分裂的。
需要改的是强化法制,即使在TG内部,让常委有最终裁决权,但不让他们直接管理国家事务。
常委们必须有足够的中立性,足够的廉洁,足够的人品,年纪大一些没关系,只要能镇的住各方。
目前为止,常委只能是TG的,这是稳定延续的需要。十年二十年以后,可以考虑加入非TG的德高望重之人。
防腐也要从常委开始,但一开始只能从他们自身要求,逐渐向家属扩展,最终分离亲属。这也是为了稳定和现实的考虑。新常委可以要求严一些,这样才能逐渐从上至下控制。
只有上面清廉了,才有底气要求下面。
温家宝如果自身清廉,在目前中国的现实下,就可以了。调查一下,是个很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