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应该要求人大常委会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

可以仿照美国,政府官员,比如克林顿总统,出了丑闻,由国会指派特别调查员或成立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丑闻还不能说是违法。一旦调查发现有违法行为,则转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温家宝自行聘请律师是可以的,这是个人法律行为。 作为政府首脑,他同时应该请求人大调查关于自己的丑闻,不光是为了澄清自己,更是对人民负责的政府行为。

所有跟帖: 

没必要。 -还是没笔名- 给 还是没笔名 发送悄悄话 还是没笔名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29/2012 postreply 12:13:39

老温愿意,组织上也不批。设身处地为历届常委想想,他们是自危呢?还是偷乐呢? -中号打狗棍- 给 中号打狗棍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29/2012 postreply 13:42:37

进一步说,如果你是江泽民,你现在害怕不害怕?你就不担心也有某个记者在盯着你? -中号打狗棍- 给 中号打狗棍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29/2012 postreply 13:45:14

那么温总还有什么出路呢? -白虎.唐- 给 白虎.唐 发送悄悄话 白虎.唐 的博客首页 (144 bytes) () 10/29/2012 postreply 15:05:41

此地无银27美亿 -商工农士- 给 商工农士 发送悄悄话 商工农士 的博客首页 (561 bytes) () 10/29/2012 postreply 17: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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