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一次:在没有确凿证据前,不要说有说无。否则,就违背了法制的最基本精神。您自己要人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权

来源: 2012-10-27 12:49:1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