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在国内又是美国公民甚至可以通过美国使馆帮助联系美国对应负责机构
BLOG 里公开他人隐私(护照照片和所有信息)本身就是违法的。怎么一点法制概念没有呢?如果她老公拐带儿童犯法了,她同时也在违法。 就算现在我们都知道她老公在哪里,我们谁也没权利强迫他做什么或者报警。他不是通缉犯。这种事只有当事人有权利和义务自己报警。
她确实需要帮忙。理解她的心情也很同情她。不过她似乎很混乱。正确途径是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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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好像已经告法院了。她那个贴应该算是寻人启事吧 - 但我也不清楚寻人启事里能爆多少个人信息。
-还是没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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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2012 postreply
17: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