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能接受的,是凭什么警方可以拒绝立案?如果后来证明是诬告,可施以严峻惩罚。

什么“证据不足”?

立案后,最起码来个调查问卷,全部内容于以通过测谎机,。。。,再不,定有其他不少渠道!

这么严重的指控,为什么一个普通公务员就有权力拒绝立案??!!!

这是多么荒谬 和 恐怖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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