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从您们出生到现在,我们的法律不是一直如此吗? 难道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法律不是有一定的进步吗? 起码能请个律师做样子了吧?起码老百姓可以质疑而不用“坚决拥护“了吧。 难道薄谷开来在她还叫谷开来时候,不是赞扬了这种法律程序比美国优越嘛!(顺便说一句,这点上我也觉得如此)。 如果大家都喜欢西方的法律制度和程序,首先要西化,再者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