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外行,给奥委会及羽联在修改规则上出出主意:

方案一:应允许合理弃权。但判分应按最不利处理,比如可判02 12。如双方都弃权,则应抽签判胜负,比分21


 


方案二:下轮对阵事先不定,所有小组第二应抽签去对阵小组第一。不过,为避免头二号种子提前相遇,抽签要分区(分开)。


 


方案三:(即第一“两命”法)负组仍可进决赛。(这样,小组第一可弃权,送“难兄弟、难姐妹”晋级,自己去打负组)


 


当然,以上仍有细节需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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