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类糟粕:1,某QJ犯折断性具致死,受害女方反变为罪犯 2,女反抗QJ法官定

来源: 2012-05-31 11:40:0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为因反抗自卫致死,故原犯可减免死刑!!!

如此阿Q逻辑,泛滥于市,通达法庭的法官大人。

真如鲁迅笔下描写的围观砍头的麻痹看客和阿Q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