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著「給駱家輝按個讚」(「世界周刊」1469期),腦海冒出了套用該題的「給『北京日報』按個恥」。慘遭官方迫害的民間盲人陳光誠,在良心人士協助下逃 進北京美國大使館,牽動了中美朝野各方的神經,館中大使駱家輝首當其衝。對他對此事件處理的讚揚、指責、褒獎、貶低鋪天蓋地。最為典型的指責,當屬中國官 方媒體「北京日報」——睜眼說瞎話,自取恥辱。
黨的喉舌,中共北京市委機關報「北京日報」近日發表評論文章,痛批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已成美國抹黑 中國的工具」,點名批評美國住中國大使駱家輝:「膽大妄為,是主動攪起矛盾旋渦的美國政客。」美國幫助陳光誠是「雞鳴狗盜之舉」。指責駱家輝是「政客」, 說「陳光誠已成美國政客抹黑中國的工具和棋子。」、「膽大妄為地以非正常方式將陳光誠帶入使館,是黃鼠狼給雞拜年…,沒安好心。」云云。
「北 京日報」的這個調門,與黨中央是一致的,官媒新華社發稿說:「美國駐中國大使館以『非正常方式』將中國公民陳光誠帶入使館,中方對此強烈不滿。」斥責幹涉 中國內政,並要求就此道歉。按照這個調門做,就是駱家輝要把陳光誠拒之使館門外,並押送中國當局再法辦。陳光誠事件,確實給中國抹了黑。但這個「抹黑工 具」不是美國和駱家輝大使製造。把一個山區小村的盲人,逼到了這種地步的不是別人,而是中國自己。看看陳光誠事件的始末,「中國自己製造了給自己抹黑的工 具」便昭然若揭。
生於1979年的陳光誠,幼年因病雙目失明。他自學法律知識,為許多村民和殘疾人維權,被稱為「赤腳律師」。在中國大陸 「維權」與「犯罪」是同義詞。2005年,因他對「時代雜誌」透露山東臨沂地區計畫生育中強迫墮胎,被山東員警軟禁。2006年他被以「破壞財產和聚眾擾 亂交通」罪判處徒刑4年3個月。2010年10月出獄後繼續被軟禁。軟禁期間,陳光誠和家人經常遭到毒打陷害。後來在網友幫助下,從被嚴密監控的山東家中 成功逃脫,輾轉進入美國大使館。萬萬不是「美國駐中國大使館以『非正常方式』將中國公民陳光誠帶入使館。」,不是「膽大妄為」的駱家輝把他帶進大使館的。
我贊成該文所言:「我們還是為駱家輝在處理此事上的初衷表示敬佩。」不但應該「給駱家輝按個讚」,筆者認為應該「給『北京日報』按個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