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你这个大约是偷换概念
来源:
约翰捞面
于
2012-05-27 15: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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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不懂法律。只是觉得,对一个无辜的人,猥亵已是犯罪,你又把人杀了,不判死刑有点轻。
(其实我是赞成取消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