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看清了:双重国籍的大量存在是现行国籍法默认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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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大量双重国籍的事实存在是现行<<国籍法>>默认双重国籍的结果。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事实上默然“双重国籍”。


 


1978年改革开放前,大陆民众一般不可能以中国公民身份旅居美国加拿大。但1987年改革开放后,大陆民众一般能以中国公民身份旅居美国加拿大。“双重国籍”由此产生。如持学生签证的学生在美国生了孩子,孩子马上自动有了美国的出生地国籍;美国的出生地国籍是不能被任何人取消和注销的,除非孩子成年后,有孩子本人向美国国务院提交退出美国国籍的申请表,经美国国务院审核批准,颁发退出美国国籍的证书。


 


而按照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该孩子也可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的原文是“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因此,持学生签证的中国学生在美国生了孩子,孩子马上自动有了美国的出生地国籍和中国国籍。


 


所以,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也就事实上默然了“双重国籍”。


 


还可以举出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事实上默然了“双重国籍”的另外两种情况。这里省略。


 


如果要“打击双重国籍”,必须首先修改<<国籍法>>


 


<<国籍法>>修改之前,所谓的“打击双重国籍”是违反国法的非法行为。也是无效的。


 


 


选自<<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刘国福或反对双重国籍成历史罪人>>


 


 


据报导,“移民法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国福指出,此前媒体曾屡次曝光双重国籍现象,‘形成双重国籍,一个原因就在于出入境信息平台各自为政,没有实现共享。因此,集成各机构平台后,有利于打击双重国籍’。”


 


这篇报导的出处连接是,http://www.1688.com.au/site1/news/cn/2012/04/27/214849.shtml


 


从网上搜索的结果看,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国福有一些的国际交流基础,因此,希望与刘国福有电话和EMAIL联系的,能向刘国福转达我们的愿望,希望能够证实上面的话是刘国福的原话还是被编造出来的。


 


不管这段话是否是刘国福所言, 这段话本身问题的性质很严重。


 


第一,众所周知,现在中国政府正在“认真研究双重国籍问题”。(<<人保部副部长:相关部门正认真研究双重国籍问题>>2011070221世纪经济网)。在今年4月和以前历届人大政协大会上,每次有人大政协代表和民主党派提出与恢复双重国籍有关的提案。


 


国内和旅居海外的有识之士近年来特别是20117月中国人保部王晓初副部长


明言认真研究双重国籍问题”以后,对恢复双重国籍作了认真研究,在网上发表了许多文章。


 


而此段话要“打击双重国籍”,显然是和国家和中央反其道而行之,无视国内和旅居海外的有识之士对双重国籍问题所作的研究,无视5001987年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尊重出生地国籍(中国大陆祖国籍),恢复新的双重国籍的迫切愿望。


 


 


 


第二,这段话要“打击双重国籍”是在蓄意践踏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事实上默然“双重国籍”。


 


1978年改革开放前,大陆民众一般不可能以中国公民身份旅居美国加拿大。但1987年改革开放后,大陆民众一般能以中国公民身份旅居美国加拿大。“双重国籍”由此产生。如持学生签证的学生在美国生了孩子,孩子马上自动有了美国的出生地国籍;美国的出生地国籍是不能被任何人取消和注销的,除非孩子成年后,有孩子本人向美国国务院提交退出美国国籍的申请表,经美国国务院审核批准,颁发退出美国国籍的证书。


 


而按照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该孩子也可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的原文是“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因此,持学生签证的中国流学生在美国生了孩子,孩子马上自动有了美国的出生地国籍和中国国籍。


 


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也就事实上默然了“双重国籍”。


 


还可以举出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事实上默然了“双重国籍”的另外两种情况。这里省略。


 


如果要“打击双重国籍”,必须首先修改<<国籍法>>


 


<<国籍法>>修改之前,所谓的“打击双重国籍”是违反国法的非法行为。也是无效的。


 


第三,而此段话把”形成双重国籍“的原因归为“入境信息平台各自为政,没有实现共享”。 这是牛头不搭马嘴。


 


从上面“第二”的分析中,很清楚 形成双重国籍“的原因是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也就事实上默然“双重国籍”。


 


“入境信息平台各自为政,实现共享”是技术手段。


 


认真研究双重国籍问题无非是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理论上拨乱反正。这方面,赞同恢复双重国籍的国内和旅居国外的学者作了大量的工作,摆事实讲道理,确立了以尊重出生地国籍为核心的新双重国籍理论。反观反对恢复双重国籍的少数人除了理论上造假编造什么根本不存在的“原则”之外,从2010年至今,没有一篇像样的能自圆其说的文章。


 


历史会是无情的:那少数几个在理论上靠造假编造欺骗国家和人民来反对恢复双重国籍的所谓“教授”将会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


 


认真研究双重国籍问题的另外一个方面是统计资料。如现在有多少人已经有双重国籍,多少有双重国籍的人是出生在中国大陆。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推测,恢复新的双重国籍后,会有双重国籍的具体人数是5000万人还是只是78年后出国的500万。


 


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入境管理和中国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的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因此,这是要理清双重国籍具体情况。


 


因此,如果这段话“据报导,“移民法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国福指出,此前媒体曾屡次曝光双重国籍现象,‘形成双重国籍,一个原因就在于出入境信息平台各自为政,没有实现共享。因此,集成各机构平台后,有利于打击双重国籍’。”的确为刘国福所言,刘国福不仅是和中央唱反调,和5001978年出国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敌,刘国福将成为或反对双重国籍的历史罪人。


 


希望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刘国福出面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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