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改革建设的四点建议:2。民主体制有圣经根据吗?

 

当前对政治体制的改革的争论,有很大一部分是是否要施行西方民主政体,三权分立。政教分离,政权与司法权分离,人民参政

(议会) 既然西方是基督教(至少传统上是,现在已开始滑坡)

,那么民主政体有圣经根据吗?

 

 

民主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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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如下几条:

1。法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政治平等。所有人拥有公平的政治权力和参政权。

3。政治自由。包括参政自由和投票自由。

4。公权益。所有人为公权益(使人民大众幸福)而努力。

5。信息自由。对有关公权益的事,所有人有知情权,有参与权。

6。信仰自由,言论自由

7 对人权基本尊重。包括未经审判假定无罪。

 

很显然,民主是基于“人人生而平等”,

以及“拥有与生俱来的权益”等假定。而今天看来为常识的假定,在古代并非如此。比如古代“天子”就是比老百姓尊贵。所以民主是基于“有神”,人有神赋“人权”,及人与人平等理念,绝对与圣经有关。

 

翻开基督教成长的历史,我们看到耶稣来人间的罗马政府,与前的希腊政府,确是民主政治的先驱。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得,是民主理论的创始人。到了中世纪的欧洲,似乎复辟为君主制度,禁止平民的知情权,包括圣经都不让读。可是路德改教,圣经才到了平信徒手中。当然后来君主制度终于让位给民主制度,君王从“神座”回到人间,恐怕也得力于圣经广传人间,君王在“神”位上再也混不下去了。

 

可见,基督教确实喜爱民主的沃土,甚至促成了民主。笔者以为原因有三:

 

1。民主必须建立在“有神”基础上。若无绝对的神,人权,平等,自由,法律将无所依附。

 

2。民主必需承认,“我不是神”。既然没有人能做神,人间的最高权力就不能规给哪一个个人,或者组织,或者利益团体。既然这样,权力只能规给一套制度,体系,甚至是多个互相制衡,监督的体系。这是三权分立体系原因之一。

 

3。民主必须承认人的二重性: 人有价值(神爱人) 人有罪。需要法律的制约(神是公义的,审判人) 所以社会也需要法律, 来作为神的公义的代表。

 

 

请看,这几条原因,与基督教义相合若挈。甚至民主与法治,可以归源于神的慈爱与公义两重性格。若换了传统文化,“我心即是宇宙”,那圣人

(天子)

就能统治一切,民主便无法滋生。

 

 

可是,在圣经中搜索“民主”这个词,几乎没有。而搜索“王”这个词,恐怕不下数千次。而且在未来永恒国度,圣经也明说“神作王”,基督徒与他“同作王”,恐怕实行的并非民主政体。推背图第

60(大同世界),也是“一人为大世界同”。

如何解释?难道未来的理想世界,是搞复辟吗?民主到底好不好?

 

笔者以为,民主之所以未在圣经中出现,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归纳如下:

 

1 民主其实是一种暂时的政治体制,是希望用不完美的人来建造完美社会的折衷措施。它的要以就是将权力脱离于个人,而抽象到一个体系。这是因为人的罪。当神在人间的理想世界来临时,权力又重新系于完美的君王-耶稣身上。民主其实并不是最有效率的政体,从今天的印度(甚至美国)可以看出。所以耶稣再来时,他将建立完美,最有效率的政体,原因是他是神,是爱和公义的源头,是完美的缔造者和审判者。

 

2。神对于政体的启示,其实可以在以色列人“立王”一事上看到端倪。本来以色列没有王,因为耶和华是他们的王。但设立了“先知”-行政领袖 和“祭司”-宗教领袖。而这二者都是圣灵膏沫的。这是一个“小政府”的模式。 但以色列人觉得这样不放心,特别是战争时期,期望“大政府”和更高的行政效率。于是神才给他们立了扫罗和大卫王。此后有了:先知,祭司,君王,可以视为古代“三权分立”的雏形。但神给以色列人如下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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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笔者以为,民主是有圣经根据的,而且民主政体在福音的基础上才能有效运作。但民主政体是有限的,也不是永恒。福音才能救中国,而民主必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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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论"就是全盘西化,根本不靠谱,苏联解体是前车之鉴. -IAMUSA- 给 IAMUSA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17/2012 postreply 17: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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