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政治体制的改革的争论,有很大一部分是是否要施行西方民主政体,三权分立。政教分离,政权与司法权分离,人民参政
,那么民主政体有圣经根据吗?
民主究竟是什么?
列出如下几条:
1。法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政治平等。所有人拥有公平的政治权力和参政权。
3。政治自由。包括参政自由和投票自由。
4。公权益。所有人为公权益(使人民大众幸福)而努力。
5。信息自由。对有关公权益的事,所有人有知情权,有参与权。
6。信仰自由,言论自由
7。 对人权基本尊重。包括未经审判假定无罪。
很显然,民主是基于“人人生而平等”,
以及“拥有与生俱来的权益”等假定。而今天看来为常识的假定,在古代并非如此。比如古代“天子”就是比老百姓尊贵。所以民主是基于“有神”,人有神赋“人权”,及人与人平等理念,绝对与圣经有关。
翻开基督教成长的历史,我们看到耶稣来人间的罗马政府,与前的希腊政府,确是民主政治的先驱。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得,是民主理论的创始人。到了中世纪的欧洲,似乎复辟为君主制度,禁止平民的知情权,包括圣经都不让读。可是路德改教,圣经才到了平信徒手中。当然后来君主制度终于让位给民主制度,君王从“神座”回到人间,恐怕也得力于圣经广传人间,君王在“神”位上再也混不下去了。
可见,基督教确实喜爱民主的沃土,甚至促成了民主。笔者以为原因有三:
1。民主必须建立在“有神”基础上。若无绝对的神,人权,平等,自由,法律将无所依附。
2。民主必需承认,“我不是神”。既然没有人能做神,人间的最高权力就不能规给哪一个个人,或者组织,或者利益团体。既然这样,权力只能规给一套制度,体系,甚至是多个互相制衡,监督的体系。这是三权分立体系原因之一。
3。民主必须承认人的二重性: 人有价值(神爱人), 人有罪。需要法律的制约(神是公义的,审判人), 所以社会也需要法律, 来作为神的公义的代表。
请看,这几条原因,与基督教义相合若挈。甚至民主与法治,可以归源于神的慈爱与公义两重性格。若换了传统文化,“我心即是宇宙”,那圣人
就能统治一切,民主便无法滋生。
可是,在圣经中搜索“民主”这个词,几乎没有。而搜索“王”这个词,恐怕不下数千次。而且在未来永恒国度,圣经也明说“神作王”,基督徒与他“同作王”,恐怕实行的并非民主政体。推背图第
如何解释?难道未来的理想世界,是搞复辟吗?民主到底好不好?
笔者以为,民主之所以未在圣经中出现,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归纳如下:
1。 民主其实是一种暂时的政治体制,是希望用不完美的人来建造完美社会的折衷措施。它的要以就是将权力脱离于个人,而抽象到一个体系。这是因为人的罪。当神在人间的理想世界来临时,权力又重新系于完美的君王-耶稣身上。民主其实并不是最有效率的政体,从今天的印度(甚至美国)可以看出。所以耶稣再来时,他将建立完美,最有效率的政体,原因是他是神,是爱和公义的源头,是完美的缔造者和审判者。
2。神对于政体的启示,其实可以在以色列人“立王”一事上看到端倪。本来以色列没有王,因为耶和华是他们的王。但设立了“先知”-行政领袖 和“祭司”-宗教领袖。而这二者都是圣灵膏沫的。这是一个“小政府”的模式。 但以色列人觉得这样不放心,特别是战争时期,期望“大政府”和更高的行政效率。于是神才给他们立了扫罗和大卫王。此后有了:先知,祭司,君王,可以视为古代“三权分立”的雏形。但神给以色列人如下警告:
10 撒 母 耳 将 耶 和 华 的 话 都 传 给 求 他 立 王 的 百 姓 , 说 :
11 管 辖 你 们 的 王 必 这 样 行 : 他 必 派 你 们 的 儿 子 为 他 赶 车 、 跟 马 , 奔 走 在 车 前 ;
12 又 派 他 们 作 千 夫 长 、 五 十 夫 长 , 为 他 耕 种 田 地 , 收 割 庄 稼 , 打 造 军 器 和 车 上 的 器 械 ;
13 必 取 你 们 的 女 儿 为 他 制 造 香 膏 , 做 饭 烤 饼 ;
14 也 必 取 你 们 最 好 的 田 地 、 葡 萄 园 、 橄 榄 园 赐 给 他 的 臣 仆 。
15 你 们 的 粮 食 和 葡 萄 园 所 出 的 , 他 必 取 十 分 之 一 给 他 的 太 监 和 臣 仆 ;
16 又 必 取 你 们 的 仆 人 婢 女 , 健 壮 的 少 年 人 和 你 们 的 驴 , 供 他 的 差 役 。
17 你 们 的 羊 群 , 他 必 取 十 分 之 一 , 你 们 也 必 作 他 的 仆 人 。
18 那 时 你 们 必 因 所 选 的 王 哀 求 耶 和 华 , 耶 和 华 却 不 应 允 你 们 。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民主是有圣经根据的,而且民主政体在福音的基础上才能有效运作。但民主政体是有限的,也不是永恒。福音才能救中国,而民主必随之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