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也分析几件事,请大家帮着斧正一下:

来源: 2012-04-13 15:30:2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一.  4.10那天中共中央老早地(据很多中直机关的人讲是午时刚过)把指示下达到在京机关单位,告诉下班以后别走人,中央有重大决定播出。

 

 

机关里的人都知道这肯定与博案有关,故此谁都没走。可接下来678910点的整点新闻里都没有那个重大新闻播出来。好奇心没能让人们散摊子,再接下来到了1130, “重大决定“出来了。可这里有几个问题:

 

1.    从发通知到1130播出,这中间起码有11钟头。就算从下班的5点到1130播出,时间也有6个多钟头。这么长时间里为什么“重大决定“迟迟未播。中央掌握的”罪证“不充分?还需要再用几个钟头等什么进一步的材料?看来都不是。那么就现有的材料播出去不就完了吗,为什么要拖那么长时间呢?唯一合情合理的解释是9常委在开常委会,决定播出时的文稿措辞。这九常委文化水准都不高吗?措辞用字那么费劲,难产?非也,这九人都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个别人不是还有“西太大”的工商管理硕士文凭吗?可见他们是绞尽脑汁在措辞用字上下功夫。琢磨着怎样把一件事尽量说得更严重,效果更火爆。于是下面这些字,人名和词汇被选出来了:薄谷开来,严重违纪,死于他杀,涉嫌故意杀人等。很显然,这几个词汇,人名的最后敲定使用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的,而且耗尽了9常委的肠肚和脑汁。为什么这等费劲?看来绝不是考虑怎样把事情轻描淡写,而是相反,即怎样把事情说得更邪乎。虽然还叫着同志,可使用的手段堪比对敌。请问,如此想着法地把人往死里整?是不是在搞阴谋?这些做法是不是和文革中的做法很像?

 

2.    关于“薄谷开来”。 决定使用这种结构的名字需要有两个事实已经成立:一是谷开来已入了外籍,二是入籍后的法定名字已改为“薄谷开来。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既然入了外籍,中央为什么不再通告里明确指明呢?如果没入外籍而只是拿绿卡,以及新名只是偶尔用之,并未正式注册使用,那么中央还应按谷开来在大陆身份证上的名字称呼其,如不这样,那就是是严重违反规定,也属严重违纪,是不是?

 

3.    虽然领导干部之配偶子女办理移民不应提倡,但那触及党纪国法了吗?如果没有,何来严重违纪之说?

 

二. 海伍德究竟是不是间谍?我看不是,尽管这个人以前可能与间谍机关有过接触,但在与博接触的期间他不是间谍。关于这个的证明不必长篇大论,旁征博引,只从一件小事上即可看出。关于海伍德的描述凡提到此人的都说他故意让别人看起来神神秘秘,像在做间谍工作一样。好了,这就说明他不是间谍。诸位什么时候见过真间谍故意让人看出自己是间谍,小偷什么时候在偷东西时故意贼眉鼠眼,让别人有所警觉?海伍德的这些举动正说明他不是间谍。合理的分析是他这么做无非是用一种他认为的“聪明“办法引起周边的人注意而已,让人觉着自己好像非常不凡,很有路子,从而找他要求帮忙的人会多起来,因而这不过是海伍德为自已的生意而故意这样做的。但不幸的是,海伍德毕竟过去与间谍勾当有染,如今虽已金盆洗手,但“污点”还是有的,而此次中央恐怕不会做我上面的分析,硬说薄与有间谍背景的外籍人来往,因而是重大违纪行为。这不是又一宗阴谋吗?中央领导人就不能有几个洋人朋友?以前那么多洋人,埃德加斯诺,马海德,白求恩,史沫特莱不都与中共高级领导人有接触吗,没见有人说这些高级领导人有重大违纪错误,怎么到了现在薄的身上调子就变了呢?

 

以上凡此种种,想不通者居多,请大伙帮着解惑。噻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