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员产生与罢免制度》

《中国官员产生与罢免制度》

今天文学城有文章说中共免除王立军职务被指程序不合法,说这个宣布违反程序有一定道理,的确与现有表面文章的法律有所抵触。

在各国的官员产生与任命制中,有不同的形式,有任命制的,也有民选制的。

任命制中,官员的产生由首长提名,监督机构审查。所以,任命制中的下级官员,必须服从上级,必须按照上级的路线走,否则上级有权随时开革下级。公司管理中也是类似的,经理必须服从总经理,不服从就别做经理了。

军队就是最典型的任命制。记得不久前 Obama开革那个阿富汗美军司令吗?这个司令只是在底下说了Obama怪话而己,立即被总统招回并开革。美国内阁也是任命制,美国阁员的任命,由总统提名,国会审查通过即可。

内阁官员经常有人下台,要么是自己不干了,要么就是与总统一言不和,总统不喜欢了,就要求其辞职了。美国各州也类似。台湾的行政院长也是任命制官员,所以陈水扁执政的时候,行政院长任期平均只有九个月,跟换保姆一样方便。
民选官员就不同了,直接由民众选举产生或者罢免,别人,甚至更高一级政府首长都无权干涉,更不可以开革的。加州前年预算紧缺,州长施瓦辛格要求州官员不发工资,但是州务卿不买账,就发工资,州长一点办法都没有,只有去法院告州务卿,要求停止发工资。美国的市长无权管辖市里面的学区总监,估值官,警察局长,法官,检察官等,因为互不隶属,都是民选官员。民选官员本身就是最高首长,没有顶头上司,只有选民。

民选官员的副手,一般都是任命制产生的,是由民选官员自己任命的,美国副总统参与了被选举,但是选举很大程度上是选总统的。

现在的中国官员体制名义上是民选制,其实根本就是任命制,选是形式,任命是实质,我把这种制度叫民选任命制。是由上级提名,选举机构选举,上级任命。这样的制度保证上级主导选举,有最终决定权。这种制度下的选举只是走过场而己,有一点审查的意义,而没有自由选举的实际意义。现在好一点,可以由选举人联名推选候选人,以前河南选省长,刘源就是这样选上副省长的。

香港特首就是最典型的,并且也形成了法律的民选任命制。

中国 80年代实行的乡镇选举,是中国初步试行的民主选举,80年代末赵紫阳时代讨论过提升民主选举的层次,扩大到省县一级,但是六四事件导致这一民主选举试验的停滞,一直到今天都没有任何进展。相信中国现在的选举制度是个过渡形式。温家宝在前不久两会后的记者会上提到政改,主要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很有可能涉及到选举制度的改革,和集体领导制的改变。

顺便再扯远一点。

自从胡温上台以来,中国实行的是集体领导制,也就是说,政治局每一个常委都有平等的一票,可以互不买账。这是中国管理体制的一大进步,比以前名义上的集体领导制实际上的一人决定进步很多,民主很多。但是,由于有九大常委,常常意见不一致,会导致很多政策迟迟不能出台,遇到问题无人负责。十八大很有可能改变这一体制,要么减少常委数量,比如逐渐恢复到五人。要么增加总书记的决定权,改变总书记只是政治局召集人的角色,实行政治局总书记负责制。

【附录】

网上炸锅 中共免除王立军职务被指程序不合法 (图)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2/03/17/1684099.html?refresh



请阅读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 《中国官员产生与罢免制度》
  • 《中国官员产生与罢免制度》
  • 《整篇糊涂概念的文章》
  • 强烈抗议 美国海军陆战队军事法庭的不公平审判!
  • 《新闻自由与没有新闻》
  •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