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修改:贪官外逃面临“人财两空”
2012年03月08日 15:33:5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陈菲、杨三军、颜昊)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腐败案件、恐怖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或者死亡后,其犯罪所得巨额财产长期无法追缴的情况。
对此,8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特别程序”一章中,专门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并设置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的程序和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
贪官外逃面临“人财两空”
所有跟帖:
•
贪官外逃把钱留在国内当雷锋?
-同年-
♀
(1 bytes)
()
03/08/2012 postreply
17:03:42
•
We need to ask why there are so many 贪官 in China and why some go
-2544-
♀
(40 bytes)
()
03/08/2012 postreply
17:16:42
•
这可能加速资金外流
-derivative-
♀
(0 bytes)
()
03/08/2012 postreply
18:20:51
•
其结果是,政府下手时面临“人财两空”
-derivative-
♀
(0 bytes)
()
03/08/2012 postreply
18: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