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她非常自豪地说是归刑侦队管的,结果托她办,没办下来,最后连电话都不接了。后来找出国中介公司咨询了一下,才知道是派出所办的。跑了几次,派出所不给开。最后找到涉外公证处,那里的人比较专业,说还是由他们去跟派出所打交道吧,我只是多出了100元的交通费。后来就全部由公证处办妥了。
听公证处的办事员说,他们拿着公证处开的单位介绍信去到派出所,派出所所长在那说牢骚话,说从没办过这种证明。公证处的人很牛,说我们是公事公办,我们带着单位介绍信来,带着工作证来,一切手续齐全, 你办也得办,不办也得办,因为居民的身份档案在你们派出所,只有你们能证明他们是否有犯罪。最后派出所很不情愿给办了。
国内的公务员基本业务素质是相当差的,他们就希望每天都没事情发生,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根本不知道,有事情就推来推去。当年出国前去提取住房公积金,那里的人说你先去公安局消户口吧,然后再来办。我就不去了,再去公安局,人家肯定问你为啥消户口啊,还得让你跑派出所,好吧,派出所又让你回居委会,肯定没完没了。当时就没取住房公积金,过了两年后,我再去取,很顺利就办下来了。因为我已经离开单位两年,算个体户,单位出面一下就办好了。
国内办事,得单位对单位,如果个人对单位,一定会把人跑死。有啥事,找公证处,找原单位出面,交点交通费用,送点东西给办事员,一切都好办了。如果自己跑,2个月都跑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