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国内互联网里的论坛很让人不明白,比如我的年龄早已够18岁了,没有任何的犯罪前科,我身心健康没有任何的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我从不偷税漏税更没有什么灰色收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选民,我有履行公民选举的义务吧?选举不是打麻将抛骰子,如果我不想选谁或者想选谁我不得说说理由吗?那是我作为一名公民的权利对吧?我一没发新闻,二没造谣发消息,三没骂人说脏话,我只是说说我对某些公众事务的看法怎么就不对啦?可网络上怎么就不许我说啦,说了就“和谐”我的帖子、封我的QQ,心中好是郁闷……
我是合法的选民……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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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纣为孽的帖子侵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但是这样的帖子是不会被和谐掉的。
-我是小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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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011 postreply
15: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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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省人大代表贪赃枉法当然要伤害到一些人的利益
-LEIM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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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011 postreply
16: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