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用五年建规范权力运行三大体系,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 本报讯 (记者 王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这是刚刚出台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主要内容。昨日,北京召开全市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大会,计划用五年时间(2012年至2017年),逐步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三大体系。 领导干部权力重新配置 刘淇表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中纪委、监察部在总结北京市基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升华的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 此前,原崇文区曾试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即围绕日常工作查找风险点,但尚未介入权力运行层面,刘淇表示,“这次我们要推进的是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个关键”,重点抓好三件事情,权力结构配置、权力运行监督、信息化防控。这三项工作涉及权力资源的重新配置,关系到利益格局的调整,领导干部的权力重新配置是一个重大利益调整,所以这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