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一小公司工作。老板很注意中国的经济发展,同我谈一些中国的话题。 有一次, 我向他说了总设计师的白猫黑猫论。他听后,马上脸一沉, 说,“这是丛林法则, 不能用于人类社会, 否则会引起社会动荡和灾难。”我当时是被他震了一下。 因为他也是即得利益者, 应该赞同。这么多年后回想起来, 觉得我们总设计师的社会认知和责任感还不如一个国外的小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