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丁丁: GDP增长率和腐败系数

来源: pintai 2011-10-18 19:21:4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2823 bytes)

汪丁丁: GDP长率和腐败系数

从教科书公式,我们知道,每年GDP长率减去物价上涨率,是我们收入的真实购买力的增长率,例如,今天国家统计局报告的六月份GDP同比增长率,9.6%这是所谓中国奇迹),物价水平的增长率,6.4%,两者相减,根据教科书的知识,我们的收入真实增长率是3.2%,与去年同期相比(这样的增长率应当不再是中国奇迹)。

现在离开教科书知识,回到我们的中国知识。那就是关于政府开支,以往近十年,每年增长率至少两倍于GDP长率的政府收入,都怎样消失了呢?或者,都消失在哪里了呢?

我查阅国际研究文献,又对照本土经验,大致估计出中国GDP的腐败系数的最低水平是10%,上限可能很高,而且各时期不同,例如,可以是20%,或更高。就以下限10%计算,GDP30亿,所以,腐败金额的下限是每年3亿,上限是6亿或更高。

这是平均而言,我们知道,政府招标的工程,腐败系数最高。以我周围的情况估计,腐败是这样发生的:首先,政府议决(不要问我怎样议决)应开始某工程项目,然后,招标完成,某公司中标。接着,该公司实施该项目并告诉政府应付款X元。最后,注意,魔鬼在这里,政府的付款支票可以是N倍的X元,并且由公司以某种形式返款(N-1)倍的X元,给谁?当然不是给政府。

政府的这一开支反映在GDP方面,就是GDP有了N倍的X元的增长,而不是X元的增长。

但是,新增加的(N-1)倍的XGDP长,若导致通胀呢?当然要导致通胀,因为印钞机也是政府的,事实上,最新的钞票最初几乎总是通过那些中标的公司进入流通领域的。谁离印钞机最远,谁就要承受相比而言更大的通胀之苦。

我还要补充一些个人见解:上述每年3.2%的真实收入增长率,到了我们自己手里,远比这一数目低。因为以往十年,真实可支配个人收入的增长率确实很低,如果不是负值的话。若非如此,我们反而要怀疑统计局造假了。

因为如果财政收入已占GDP的三分之一并以数倍于真GDP长率的速度增长,怎么可能还有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呢?这是简单的算术问题,赘述。我希望补充的另一见解是:我们所说的真实收入购买力,其实隐含地假设了可选购的商品的集合是全域的,即世界上全部的商品,通过自由贸易,都在我们购买力的购买范围之内。

事实上,如果我们的人民币存款不能自由兑换并购买纽约市场的股票,或者,如果我们只能通过造假成性的进口商购买例如达芬奇家具,那么,通胀指数的统计是严重低估了的。诸如此类的见解,其实早在我们经济学家的常识之内,但通常我们经济学家似乎懒于向大众解释,我认为,现在的情况很严重,经济学家确实应担负向大众解释真相的任务.  

统计局公布的增长率原本是真实增长率。如此,则名义增长率高得难以置信。于是检索英文评论,下面是一篇经济学评论的结尾部分

China’s GDP was said to grow 9.6 percent on-year in the first six months, slowing slightly in the second quarter. On-quarter growth was given at 2.2 percent, but it is difficult to see how this number was calculated. Imports suggest industrial sluggishness. Crude oil imports climbed 7 percent in the first half, compared to 30 percent in the first half of 2010. Copper imports plunged 25 percent.

Consumer prices ostensibly climbed 5.4 percent. The GDP deflator—using the arithmetic increase in GDP to measure inflation—was 8.7 percent. In the past 10 years, the GDP deflator has showed either larger or much larger amounts of inflation than official price indexes. Consumer inflation is generally understated because the index under-weights housing. It was formerly complemented by a housing price index, but that was abandoned after it became obvious that results were being manufactured.

关键在第一段,这是著名的罗斯基拇指规则:判断中国经济增长率数据是否掺水,只要计算能源增长率,他据此相当大程度上下向修正了-时期的增长数据。因为,中国经济对能源价格的需求弹性不会比完善的市场经济更高。所以,当能源增长率低于例如8%时候,怎么会有GDP长率高于例如16%呢?

很容易进行国际比较:你找到透明国际或反腐国际的腐败指数,查阅中国的排序,然后再收集一些与中国排序相当的其他国家的腐败资料,自己估算,例如拉美国家的腐败系数。最后,应用于中国。这套方法,是数据不详时的标准估算方法——论是社会学还是经济学。

此外,根据王晓鲁的灰色收入研究,2009年灰色收入可能高达9亿。假设灰色可比,则这一收入约占GDP30%这与上述估算是殊途同归(一致的)吧。再从个案推测,一个铁道部长的私人集团,已涉及腐败资金两千亿。每年我们有多少这样的腐败案,已曝光和更多没有曝光的?你自己推测吧。

三万亿?这是下限,上限,若遵循王晓鲁灰色估算,应在九万亿的水平。即便如此,九万亿也不过养活了几十位铁道部长这样的腐败集团。以往双规的部级官员大约已接近这一数目了。况且,这是名义GDP的构成,若以今年上半年的统计为据,到年底中国的名义GDP可达四十万亿元。腐败,其实贡献了相当大部分的通胀率。

这才是中国特色,却很少人注意。我列举的那位小包工头的故事,5万元的施工款,在支票上居然变成了50万元,其中只有5万元是真GDP,其余的呢?当然是名GDP当中的政府开支,也就是通胀因素。再具体一些吧,借助于米塞斯的同类描写,这45万元新增钞票是这样投放的:首先,小包工头从银行兑换那张50万元支票,将其中5万元用于发放自己工人的工资和他自己的利润(2万元)。

其次,他将45万元赃款返还给那位官员,于是那位官员在他的党羽之间分配,这些新增加的钞票于是首先被这群腐败官员用于私人消费品的购买,但真实GDP并没有增加,所以,这些腐败官员的花销,挤占了一部分真实消费品,等价的表示就是消费品价格水平的上涨。

最后,穷人,如果没有穷到连工资收入都没有,月底领取自己的工资,扣税之后,用于生活开支的时候,发现物价早已上升了,因为新钞票是最后流通到他们手里的。这样简单的道理,为什么只有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才当作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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