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24号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对监视居住规定了单独的适用条件,内容是,有关单位对一个人秘密监视居住和秘密拘押的做法变为合法化。这项修法草案引起了人权组织和法界人士的批评和抵制。
最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准备修改一项刑事诉讼法条文,其中一项条文的内容是:如果“监视居住”不利于对案件进行调查的话,警方可在检察官同意下,对关涉到国家安全,恐怖主义和重大贪污等案的当事人,实施秘密拘留或监视居住。这项条文让警方有权软禁嫌犯长达六个月,并且不需通知当事人家属。
法学教授张赞宁表示,坚决反对这项危险的立法,他说,如果一个社会不是法制社会,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不稳定的社会,一个危机社会。
张赞宁(东南大学法学教授):〝我认为这个是非常可怕的规定,我认为法律应该是明示的,应当是公开的,如果我有什么违法行为,那么你应该明确跟我讲,我应该 受到拘留、逮捕什么监视,也应当是明确的,如果是可以秘密监视,那么很可能我们13亿人口的大中国,就变成了一个大监狱。〞
对于新法草案,贵州民主人士陈西也表示疑虑。他认为,中国长期存在人整人的斗争现象,破坏了人类最基本的良知。从这个修法可以看出,中国的法律非常野蛮。
陈西:〝我就感到很疑虑了,他这个认定,掌握在公安和官员手里,那么这样子呢,就可以任意的让每一个人,被监禁六个月,要记住啊,这一条实际上就是让13亿中国人都可以免费的享受六个月的监禁,剥夺你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
陈西还认为,新的法规如果通过,将使目前在中国出现的维权人士和律师被秘密拘押,或〝被失踪〞的违法现状合法化。
陈 西:〝我认为最后一条,如果是被公布的话,他完全就是恶法的表现,那么他不是针对权利者,而是针对的都是尤其是我们这些维权人士,认为只要是危害国家安 全,就要关六个月,那么实际这是和法制社会,民享、民有、民治社会是完全背道而驰的,所以对这种恶法,这是我们必须要反对的。〞
《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还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供述;以及,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张赞宁:〝我认为这个不叫新的立法,原来的刑事诉讼法上,早就有这个规定,只不过是我们当局对这个刑讯逼供是睁一眼闭一眼,甚至是采取一种放纵的态度,这一 条没有严格履行。当然,这一条我们要强化,要严格规定,凡是刑讯逼供,其证据都无效。还有对刑讯逼供的人要有制裁措施,这些应该进一步强化。〞
另外,对于刑法频繁修改,法界人士也提出了质疑。据了解,从1997年到2009年,仅刑法修正案就通过了七部。
这部法律的修改关系到公民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中国律师刘晓原在推特网上表示,中共人大常委会应该要公开《刑事诉讼法》的修正草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