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防女性为钱而结婚,有人说降低了男人出轨的代价。其实美国离婚案是要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当然,也会规定了有谋生能力的一方对另一方的Alimony,离婚的代价从来都是高的。
前两日,跟太太讨论此事。就联系到美国的情况。我们的看法,美国的女人更可爱,她们虽然离婚也司空见惯,但她们是要找一个真正自己喜欢的,不太在乎贫富(普遍,相对来说)。但国内风气是年轻女人把自己当成待估商品,婚姻变成自己达到目的的手段(如富裕,出国等),甚至有男大学生喊出了“找个富婆,少奋斗十年”的口号。有钱的男人找小三心理也理直气壮,心说老婆你没吃亏,跟我结婚你什么都有了,有本事自己去挣啊。所谓婚姻市场变成了性市场,不是能靠一部婚姻法能扭转的。
但这部婚姻法有积极的一面,告诉你自己挣来的和共同奋斗得来的财富才最安全。当然,普遍来说男人拼打能力强,所以貌似向着男人。总不能鼓励结婚再离婚,靠分对方财产走向富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