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恶法

来源: 2011-08-18 02:46:3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quo;一直来中国的婚姻司法或多或少的试图和文明世界接….‘


又一个信口开河的人。


请问你口中的文明世界包括哪些,你在哪几个文明世界国家居住过?


作为一个在西欧发达国家居住多年的人,明确告诉你,个人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无需公正。以房产为例,婚前男方付首期买的房子,属于男方。只有婚后的还贷属于共有财产。如果离婚的婚,无论妻子是否对还贷是否有贡献,都有分得一半的权利,除非婚前有协议。而我认为这也很公平。


你见过几个和富翁离婚得到他一半财产的?保罗·麦卡特尼与前妻希瑟·米尔斯离婚,意大利总统离婚,俄罗斯石油大亨离婚。。。。。?无论婚姻是短是长,都没有。


“正是如此,世人重视婚姻,重视家庭,重视责任,社会变得公正平稳。”西欧的离婚率,我就不用举例了吧,反正是公开的数据。


这里的男性,特别有点钱的男性,离婚时候用的猫腻可能让很多国人不齿。离婚时男人净身出户那基本是国人的神话。西方人那么自我,怎么可能牺牲自我成全他人。


因此,这里有很严格保护妇女、儿童这些弱势群体的法律。这个才是关键。而不是因为所谓文明世界的人“世人重视婚姻,重视家庭,重视责任,社会变得公正平稳。”说到文明,中国男人那种净身出户的精神还可以沾点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