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英国愤青到中国愤青

从英国愤青到中国愤青

 

 

      传统绅士国家英国的大规模骚乱引起了人们的议论纷纷。一周前,伦敦市区部份街头建筑被烧毁,骚乱和暴力抢劫行为已蔓延至英国另外几个主要城市,包括第二大城市伯明翰、利物浦、曼彻斯特和布里斯托。 经过了四夜骚乱之后,本周三(810)到周四(811)夜间,因为各城市警力增强,英国基本未再出现暴力骚乱。

        英国一向以传统民主文化大国自居,一连4天的暴动震撼世人,这场动乱无疑暴露出英国病态社会的面貌。  大家都在找发生的原因。有的说是帮派文化、破裂家庭、偏差的社会福利等复杂因素,有的说是经济危机引起的,还有的甚至说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结果等等。我们还是应从事实中来客观地还原真相吧!

     据报道,骚乱的参与者主要是24岁以下的少数族裔年轻人。在过去4年来,英国1617岁青年的失业率飙升三分之一,达到36%。客观地说,假如回顾历史的话,这场骚乱是英国社会的一场阵痛,而不是一场茉莉花革命。每当英国社会经济陷入低谷,这样的大规模骚乱都会出现,1981 年,1985年,1995年就有过类似的骚乱,发生地点也相似。

      不过回顾历史人们发现,和1980年代种族暴动不同的是,这次参与暴动的匪徒不只是黑人,也有未成年小孩及女性,他们趁着混乱场面进入商场偷窃,从平面电视、手机、各式酒饮、衣服、球鞋、香烟等不一而足,有人更在光天化日之下大胆行抢。这场骚乱是英暴动发生后,许多英国民众开始对这些拿着救济金却纵火抢劫、伤害无辜的暴徒表达严重不满,政府网站上已有超过10万人连署,要求将参与暴动的救济金请领户赶出政府提供的住宅,大家争先协助政府,将警方公布的歹徒照片公布在网站,要求及早将这些不法之徒绳之以法。

     这次骚乱中,社交网站和手机的群发短信功能,无疑助长了骚乱的快速蔓延。从这些网络平台中人们不难发现,原先意为“复仇”的短信,很快变成了“趁火打劫”的怂恿和号召。

   看看英国本土的社会精英们是如何反思这场骚乱的,《金融时报》撰稿人 殷贝贝指出,网络是同街道一样的公共空间。如果街道会被匪徒洗劫,网络也会被不怀好意者侵袭。政府在街上打击暴徒以维护社会治安的同时,也有责任在网络上清理犯罪。那些美化暴行、唆使人们犯罪的言论,即使在英国这个老牌自由国家,也无权享有暴力言论的自由。这是英国政府今后应该纠正的。

   多元文化的出现,种族之间互相不理解,以及贫富差距,使社会冲突很容易被激化。比如这次发生骚乱的地区,如HackeyNewhamBrixtonEalingCroydon等地,人口构成中白人比例平均不超过50%左右,而英国全国白人人口超过90%。这些地区少数族裔的收入普遍很低,社会剥夺程度(Social Deprivation)很高,于是在嫉妒和仇富心理的作用下,很容易滋生暴力骚乱。
    英国首相前顾问丹尼克鲁格这样分析说:“这些年轻人没有受过良好教育,从小生活在无人照管、随心所欲、无原则、有爱但不讲分寸和良好品行的“微文化”里。他们认为自己的人生反正已经被毁了,在监狱里呆上几个月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他们习惯了廉价货,也习惯了受惩罚和别人威胁惩罚他们。”

他还指出:“与此同时,更广泛的文化——也就是我们——已经抛弃了美德,采纳了冷漠无情的行为准则,并装扮成自由主义的样子。我们用福利金代替了亲情友情,用权利代替了爱,用公共部门冷冰冰的程式代替了生活社区温暖的道德规范。在警方平息了骚乱之后,我们剩下的这些人要做的不仅仅是打扫玻璃碎片。”

     对于那些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年轻人,英国首相卡梅伦曾表示:“如果你自认已经年纪大到可以犯罪,那你也就年纪大到可以接受审判”,这意味着参与者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由于崇尚民主自由,此前英国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处罚都很轻。青少年犯罪一般只是备案记录、口头批评和家长教育,从而助长了不良行为的发生。

    还有些社会学家说,随着社会愈趋物质化,这些低收入底层的民众很希望自己也能拥有手机等物品,他们买不起,就用抢夺,满足消费的欲望。

暴动现场也不乏投机份子,他们受到现场气氛的影响,做了平常状况下不会做的犯罪行为,但施暴的匪徒,则在暴动的现场获得了渴望的控制权,放火毁物,让他们压抑的愤怒有如爆发的火山浆,一发不可收拾。

      据事后对被逮捕者的调查表明,此次骚乱无任何明确的政治诉求,从绝大多数参与者的成分分析,都是初高中的年轻人,有些是有帮派背景的。可以说是标准的“英国愤青”!

     作为一个局外人,由于中国也有相似的社会现象与相似的“愤青”。笔者还是秉承一贯的风格,从更深层次的人性的角度分析一下:

广义的 愤青,顾名思义应包括有目的或无目的纯属感情宣泄的愤怒青年,但还需作进一步深究。当今社会主流阶层并非简单地将文化程度低的青年人统统视为愤青,笔者称其为“狭义愤青”。他们认为:愤青并非愤怒年轻的简单之和,愤青应指生活在大城市里的青年,有些活动获得有一定知识学历(初高中等)。我们再来考察愤怒。一个青年,即使学历很高,也生活在大都市里,但他的愤怒若仅仅体现在对服务员摔杯子之类层次上,想必也没资格充当所谓狭义的愤青。此类愤青的愤怒对象,通常得与家常世俗生活拉开一段距离,具有超越现实功利与政治诉求的特征,比如为了声援巴勒斯坦人而上街游行,为了反对政府滥用权力而与警察展开街头巷战,都是当代狭义愤青的常规举动。中国当代狭义愤青的行为虽然缺乏此类国际色彩,但由于互联网的出现,他们也可以方便地把游行活动拉到网上进行。与国际愤青一样,他们同样热衷于针对重大的社会或国际事务宣泄不满,表达仇恨,呼唤所谓正义。愤青的愤怒,原本就带有义愤色彩,体现着青年人天赋的不成熟的的片面正义感。其实他们属于狭义的“愤青”,即充满对社会(包括文化、道德等诸多方面)偏颇表面化的义愤的当代城市知识青年。

    不论是广义的愤青还是狭义的愤青,大家对它们都是有褒有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个文明成熟的社会,我们应该尽可能客观地认识愤青,先宽容愤青,后引导“愤青”反思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理性地参与建设社会中去。

   从正常的人类生理学角度讲:愤青也应被确认为一种正常乃至寻常的人类群体现象,这一点它和青春期的躁动或更年期的狂悖,没有本质区别,在无视生理现象的条件下大力揄扬愤青的可爱、可贵或可敬,我以为是不负责任的,正如社会道德家也不宜把愤青视为某种可以铲除的东西。

 

     在社会预防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我们对愤青的思想和行为还是应该有一定限度的容忍的,因为它毕竟是人类社会现象的组成部分。青年人血气方刚,自认为富于所谓“正义感”,充满进取精神,原是成长过程中的寻常阶段,大家都有此相同的思想经历。可以说,一个社会允许青年愤怒的程度越高,它的文明进步基石往往也越可靠。但这并不意味着“愤青”就是值得称赞,值得肯定的。

      从英国此次的骚乱可以看出,“愤青”的行为是破坏性的,是受理智大众谴责的。

      从我们中国许多著名“愤青”的例子,也可以看出“愤青”的根本缺陷。例如:我党创始人之一的张国焘,在“五四运动”期间,就是一无所畏惧的标准“愤青”,坐牢、杀头,为了理想都在所不惜;还有大汉奸汪精卫,当初刺杀“满清权贵”是何等的慷慨激昂!但令人深思的是,他们到了中年、老年都完全变了一个人。张国焘既有个人的投机因素又有对自己与社会的反思,从而走向了脱离我党过平淡寓公生活的平常人。而我党主要早期领导人加创始人的陈独秀的思想变化过程就更发人深省了,没有任何个人投机因素背景的晚年深刻的反思,后悔当年的一时冲动(还没彻底搞明白)建立了我党,虽然初衷很“爱国”,但结果很悲哀。

       其实从人类的本性看,愤怒的情绪本身就不是一个良性的情绪,它一般所给个人与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后果往往也是负面的、暴力性的、灾难性的。多少因一时冲动而干了傻事的例子,在自己和别人身上比比皆是地发生。而且往往是年轻的时候更容易失去理智。那失去“理智”失去“平和”是好事还是坏事?先不要说好坏,起码是“蠢事”吧!在愤怒的情绪笼罩下,人们往往就不能冷静、深入、细致地思考问题,也就无从谈起做出明智正确的行为决定。像“药加薪”,笔者认为如果他是一位平常自控能力很强,有少许社会道德与责任感且性情平和的人,就决不会干出那种事情来,可以说药加薪就是一标准的“愤青”。而对于一般自诩为爱国愤青的人来说,仗着自己的愤青地位而一味自雄自傲,又明摆着不像是有出息的样子,他们真的有必要多从消极面看待自身的烈火浓情,多一份内省的警觉,在青春洋溢之际不忘输入理性血液。不要一味地停留乃至陶醉于愤青气质,这只能被大众视为“浅薄、幼稚”。愤青有义务提醒自己注意,自身天赋的所谓正义感本身就是缺乏深刻认识的,自己所看到的、与所想到的本身就是很狭隘、很肤浅的。

      当今时代“意见领袖”网络写作很流行,许多“愤青”仗着沸腾的青春血液,犀利的思维洞察力,甚至已在媒体意义上取得了巨大成功;自恃真理在握,肆意地愤世嫉俗,仇恨满胸,遂不断慷慨高歌,把祖先传下的性格温和的汉字一个个都弄得斗急了的公鸡似的。还有些个半大不小的老愤青,以所谓青春无悔的名义,在纸上不断喋喋复咻咻,不惜以宗教赞美诗的口吻,讴歌当年如火如荼的峥嵘岁月,灾难被诗化了,血腥被提纯了,一支牧歌般悠扬的笛子,在他人的恶梦上空盘旋,意淫的灾难在不停地上演着。既然当年年轻,做点傻事说点傻话,在所难免。那也不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呀!自矜自得,自高自大,正是当今所有“愤青”们的通病。愤青的眼睛从来就是“只看别人、不看自己”,或者是“只看自己的优点”“光看别人的缺点”。在他们的内心世界里,永远只是“非对即错”“非白即黑”的简单二元化世界。由于缺少对社会对他人的正确理解,也就缺少了宽容、理性、博爱等人类高尚的品德。举个例子,就如同孙海英、吕丽萍不能正确地包容“同性恋”一样。其实这个世界不是属于你自己的世界,是属于“世界”的世界。社会与其他人也是不会听从或按照你个人主观的愿望行事的。愤青们固然有其自己审美标准,但须知“参差多态是世界美的本源”,何况缺陷美也历来属于美学家族中的重要成员之一呢!所以说“人文哲学与严谨逻辑”的教育,正是“愤青”们所缺失的。

    要想真正说清当代社会中的愤青之事,确非三言两语的简单易事,笔者也只是开了个小头,简单而深入地剖析一下所谓的愤青现象。 愤青的实质,不过是一种幼稚无知狂躁的自然的群体现象,就生成机理来说,它并不比青春期躁动或更年期悖狂来得更高尚些。虽然我们也可以尝试提升愤青现象中的积极因素,但更应注意它的潜在的实质的危险性。当愤青群体被凭空赋予某种耸人听闻的高亮度政治色彩时,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通常总会预示着大势不妙(例如中国的文革、德国的纳粹运动等)。那些名义上混迹人文队伍中的所谓高级“愤青”家伙们,他们企图两头捞便宜,实际上却既提升不了愤青的思维层次,又污染了人文环境。这类人如当代的“司马南”“余秋雨”“孔庆东”“方舟子”之流,对广大无知青年更具不良的诱导性与煽动性。笔者的意见是:对无知的大众愤青还是要多包容、多正确引导教育;而对少数包藏祸心的“高级愤青”更要深刻揭露与批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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