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国家垄断企业,挣了钱是他们自己的(他们是全民企业,他们的利润也自然应该是全民的),什么时候见他们给他们的股东(全民)分红过?可是他们赔了钱却要纳税人给他们填窟窿。
这个制度本身就不合理,而在这个不合理的制度里,赖昌星不过是抓到了他们的弱点,占了他们以为能自己独吞的好处。
而你仔细想想赖昌星的行为呢。他让百姓买到了更便宜的商品。如果说他让国家的税收受了损失,的确。如果他在其它国家做这样的事情,我也会反对的。可是关键是中国的税收有多少是用在老百姓身上的呢?中国的税收本来就几乎不会让百姓受益。这就象晁盖截生辰纲一样。拦路抢劫自然不对,可是那截的本身就是不义之财。这里没有什么对与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