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决定给李娜巨额奖金?

来源: 2011-07-06 13:20:2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中国的政府和其他国家的政府有一个显著的区别是中国政府显得很有钱,感觉是钱多得没处花。政府显然忘了一个最基本的概念,政府的钱实际上是纳税人的钱,政府之所以有钱是因为纳税人交了太多的税而不是政府本事大自己会赚钱。纳税人的每一分钱作为政府都应该小心谨慎地花而且要花在刀口上。这次给李娜发这么大笔奖金就非常不妥,不但不妥,而且非常不应该。

 

首先,以往运动员得奖一般是得到突出贡献,比如奥运会拿金牌。这次李娜得到的奖金正好和奥运金牌的奖金等额,显然政府认定法网冠军等同于奥运金牌。那么法网冠军是不是可以和奥运冠军相等同呢?我觉得相比奥运冠军,法网冠军的含金量要低很多。奥运会每四年才举办一次,法网只是每年都有,而且是四大满贯赛事之一,也就是说在四年之内有十六个大满贯冠军产生。1:16,法网的含金量明显地差了很多。

 

另外一个争议点着是职业选手是否可以接受政府的奖励金?李娜和其他奥运选手不同,因为李娜自己已经单飞,她自己是自己的老板,自己找教练,自己掏钱代表自己参加比赛,当然比赛的奖金和广告代言的收入也是自己自由支配,网球纯粹是她的一项职业。网球运动员完全可以自己养活自己,而且像李娜这样的高水平选手,属于一个高收入阶层,她的身价早已经达到千万元级别。那政府给予李娜奖金到底出于什么理由?我觉得逻辑上是讲不通的。普通奥运选手,除了明星运动员有非常高的广告代言费,他们基本上没有什么太高的收入,即使奥运会得到金牌,奥委会给的奖金也是少得可怜,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给予的奖励成为他们的主要收入。而且奥运选手是政府体系内的成员,从训练到比赛都是政府安排,他们可以说是在替政府打工,比赛胜利得到的荣誉也是政府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给予优秀运动员奖励就像企业给自己的员工奖励一样属于可接受的。当然有人已经在批评中国的这种举国操办体育的体制是否有必要,这是另外一个话题,这显然也是政府钱太多的结果。

 

最后我要讲一下政府这么多钱怎么来合理使用。中国人民的收入并不是很高,但是税务水平据说处于世界上最高的行列,但是中国人民的福利水平却是最低的,除非是公务员。这说明了很多问题,首先是公务员体制太过庞大,然后是公务员的收入和福利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最后关键问题是纳税人的钱的使用,到底如何使用,决策过程中有没有经过第三方(如各级人大)的合理监督?给李娜的60万元奖金相对其它开销实际上是很小的一部分,但是我们就是应该要斤斤计较,不乱花一分钱。最近有报导说重庆要花25亿元建红色主题乐园。如果这是共产党员本身掏钱承建我一点意见都没有,但是我们知道共产党是不会这么傻的,他们手上有这么多的纳税人的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哪里管百姓怎么想。如果政府可以胡作非为,百姓当然会怨声载道,社会要“和谐”只能靠打压了。要解决这些问题不是经济体制改革能解决的,非得经过大刀阔斧的政治改革不可。虽然这就好比与虎谋皮,但是这可能好过激烈的流血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