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药家鑫和张显,一个杀人犯,一个副教授
作者:流浪的列车 发表日期:2011-5-23 20:00:00 |
药家鑫和张显,一个杀人犯,一个副教授,评述
文/流浪的列车
本不想再关注药家鑫案件,二审已经结束,只有最高院的复核程序,究竟是死还是发回重审改判死缓,这些掌握在最高院的那些生死判官手里。就犯罪事实来说,手 段残忍,后果严重,被害人家属不予谅解,判处死刑很正常。但由于一审二审都予以认定的自首情节,像广东的那起案件一样,最高院不予核准发回重审也不是没有 可能。
最近在网上还有看到许许多多关于药家鑫的帖子,从最初出来的号称要加薪表姐的,到时下号称其表弟的,或许明天就冒出个药家鑫舅舅,姑姑之类的出来吧!我以为,无论是表姐还是表弟,或者是外公还是舅舅,基本上不是其真人。
最近网上些帖子谈论的最多的就是药家鑫和张显。前者是本案罪犯,后者是受害者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代理人。药家鑫的残忍自不用多说,一审二审已给予了其应有的判决,可谓罚当其罪,罪刑相适应。而对于张显,网上也冒出了一些质疑的声音。
通过百度百科得知,张显是博士,副教授,1987年7月大学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1987年7月至1996年9月间,分别在山东淄博 耐火材料厂和山东冶金工业学校承担技术和教学工作,主要从事高温陶瓷的研发工作,以及无机材料物理化学与高温陶瓷工艺两门课的教学工作。1999年4月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研究方向是微孔隔热陶瓷材料。05年至今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技术物理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笔者一向尊师重教,特别是对于大学老师。张显博士在80年代上了大学,在那个年代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而现在是挺不错的大学的副教授,应该说其是成功的。
作为教师,应该把重心放在大学里,教学科研这是大学教师的本职工作。作为附带民诉讼的代理人,张显博士二次出庭已经做了其该做的。但是我们注意到张显博士警察在其新浪博客,微博上发文,频率比较高。当然这是他的自由和权利,但是否必要有待商榷。
笔者看了一些张显博士的文章和微博,其呼吁公平正义的呼声对于每一个中国人都能产生共鸣,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家庭背景无关。故意杀人,不论何人都应该接受法律的严惩等等。但是有的言语却有待商榷,笔者摘录几段讨论之:
(1)一审判决以后,张显博士发文: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现在 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 对此,笔者认为,法院判决被告人给受害人的钱绝不是带血的钱,这是国家司法机关的裁判,是该拿的钱,是正当合法的钱。如果书双方私下达成的赔偿,或许还可 称为带血的钱,但法院判决的钱怎么是带血的钱呢?!另外,既然一贯立场就是不要对方的钱,那又为什么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呢?而且张显博士还做了附带民 事诉讼的代理人,此乃一疑问。
(2)张显博士发文说:今天王辉家人和张妙娘家的亲人将制好的锦旗送给了一审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给二审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锦旗时, 工作人员回答:“死刑复核还没有结束,暂时不接受锦旗”。王辉他们在法院门前都放了鞭炮。 笔者认为,法院依法判处药家鑫死刑是正确履行其职责,是其应当做的,是其本职工作,而对于这样的行为大可不必送什么锦旗。
(3)张显博士在他的新浪微博说:路刚语录:“药家鑫并非官二代,富二代,社会渣滓之流”。故意制造矛盾,有意识地将药家鑫包装成一个穷小子,有意识制造 社会矛盾。笔者以为,按照张显老师的观点,非富二代和非富二代就是穷小子,这个逻辑有待商榷。药家究竟是不是官二代,富二代,笔者并不清楚,但不管是不 是,在法律面前应当是一样的。张显博士把路刚律师的上述言论视为制造社会矛盾,这简直有点无厘头。
(4)张显博士说:因此,既要消灭药家鑫的躯体,还要消灭药家鑫的灵魂! 读起来有点血淋淋的味道,有种战争的味道。诚然,药家鑫是杀人手段本身就是血淋淋的,但如果最高院核准死刑,药家鑫被执行,那是法律对他的惩罚,是罪有应 得。作为一个大学老师,用这样这样的字眼,消灭身体,灵魂,是否欠妥?
(5)张显老师说:路刚昨天还是继续大谈“激情杀人说”,说的是社会、环境和心理也可导致“激情杀人”。真是无语和无趣,竟然为杀人犯制造出杀人理由,我 看路刚也是一个杀手,与药家鑫一丘之貉,他是邪恶之人。 笔者认为,作为辩护人,他的辩护意见是不受法律追究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其次,辩护人的意见是否采纳,这是合议庭的事情,对一个行使辩护权的律师称其为杀 手,邪恶之人,让笔者对张显博士的素质不敢恭维。
(6)张显博士微博:联想到出事之后药父母始终不敢正面示人,药父必有重大隐情,药父身居我军军械采购要职,利益纠葛颇多,望中央军委彻查此人经济问题, 肃清军械采购环节蛀虫。 笔者认为,张老师以很肯定的口吻断定药家鑫父亲有经济问题,那么应该是有证据的,如果没有证据,则有诽谤的嫌疑了,未免说话有点过分。
等等,其他的张老师的微博诸如此类的言论就不再复制评论。
以上是笔者在张显博士的新浪微博上见到的一些言论。张显博士一天要发无数的微博,言论有的公平正义,有的则有待商榷。包括张显博士到上海参与电视的录制等 等,张显老师作为副教授,其本质工作是在大学教书科研,而不是整天在这个案子里,发表许许多多适当的,不适当的言论。而现在,张教授显然已经成为公众人 物,人尽皆知,已经出名。
而对于药家鑫,被害人家属未谅解,判决其死刑非常正常,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如果最后最高院核准,希望你能男人样得伏法,如果有来世,希望你做个好人。也希望你的家人坚强的活下去。
我们感叹的是这样一个悲剧的发生,让我们思考一些家庭教育,大学教育的问题,甚至我们这个社会的问题和风气。还是那句话:愿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