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两条鲜活的生命被剥夺,无疑是悲哀,本来可以避免。请大家
往更深一步去想:杀人者偿命无可非议,天经地义;但杀人动机才更让人悲哀。不去除这个杀人动机背后的深层社会因素,光杀这个人用什麽用?这种恨不得杀人的动机天天都在重演,不在车祸就在医患纠纷和其他意外伤害事件中或谋财害命事件中,有人只是有贼心没贼胆罢了。药一个小年轻只是出于恐惧就如此丧尽天良,他恐惧什麽呢?如果他不被抓到,地球还不是照转吗?张妙,李妙,陈妙还不是这里一个那里一个天天在出现吗?死刑是杀一儆百,但死刑不能是这个国家机器的唯一的工具,而应该是最后一个工具。当到了使用这个最后工具的时候,国家机器无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