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法办,不要“马上就办办”办

来源: 2011-02-28 23:31:1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日前,山东济宁出了个马上就办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马上就办办公室在济宁已推行了一年多,是效能济宁的一个部分,目前多个部门都已经成立了马上就办办公室,就是为了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


  拖拖拉拉还是马上就办,是工作作风问题,要去除推诿卸责的毛病,方法很简单:订立制度。出台制度规定公务员在为公众办事时应马上就办,规定办事的时限,不得吃拿卡要和推诿拖延,如果违反马上就办的规定,会受到相应惩罚。如不马上就办,就可能被法办。这种内在的制度压力,自然能迫使公务员提供行政效率。


  以制度推进马上就办,既简单有效,符合法治精神,又能节约行政资源,为什么不订立这样的制度,而是成立马上就办办呢?这反映了不同的思维:遇到某个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设立某个制度,还是设立一个机构。这两种思维,一种是法治,一种是人治。马上就办办”———办公室治,实质上就是人治。


  为什么有些人偏爱这种动辄设立一个相关办公室办公室治,而不喜欢依法而治呢?


  其一,法治没有办公室治这样轰轰烈烈,能显现地方政绩的动人氛围。出台个制度总是无声无息,而办公室治最大的特点就是动静大。只有动静大,才能形成氛围,才能让上级领导看到,才能变成可以加分的政绩。这样,即使像这样的办公室治没什么效果,目的也已经实现了。


  其二,法治不像办公室治这样能满足一些人的权力欲。如果一切由法律和制度去治理,不马上就办就要依法受到严惩,一些人就没有权力了。办公室治则不一样,它的领导一般由地方相关主管领导兼任,这个办公室掌握着行政效能评判上的权力。有没有马上就办,法律和制度说了不算,马上就办办说了才算。


  没有法治,只有办公室治,能解决马上就办的问题吗?不能。没有法治内在的制度压力,办公室这种外在驱动力靠不住。一来,这种办公室往往是临时的,一阵风之后就没有了;二来,马上就办办催促别人去马上就办,如果马上就办办同样有拖拉懒散、推诿卸责的作风,谁去推动和保障它马上就办?按叠床架屋的逻辑,只能是再设一个办公室在马上就办办后抽鞭。


  所以,马上就办,只能依靠法办,不能依靠马上就办办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