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蜜 vs 朗黑

朗蜜们认为他名声大,演奏给劲。朗黑认为用钢琴演奏“我的祖国”不够给劲。不如让朗爸夹把二胡,往奥巴马面前一坐,咿咿呀呀来上一段“俺地祖国”,朗爸拉得来劲,奥巴听着新鲜,还给我们的国粹二胡露脸,费那么个洋琴干啥?
朗朗至少70%以上的名声来自炒作。比如曾把靓女刘亦菲扯上了,说是查尔斯老王子是他的粉丝,后来又说是憨厚的布什也是他的粉丝,诸如此类。还不如说已故的沙达姆和拉登曾是朗爸的铁杆二壶粉丝。估计拉登这混球也死了,死无对质了,他害得我进出美国又是脱鞋,又是解裤腰带,真够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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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见过现眼的,没见过这么现眼的, -老粗- 给 老粗 发送悄悄话 老粗 的博客首页 (111 bytes) () 01/28/2011 postreply 07: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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