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都像孔子那样思维,中国早完了
孔子喜欢吃肉。这从他“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可以看出,把听美妙的音乐与吃肉相比,可见吃肉是他的一件大的享受。当初孔子在其故乡鲁国做到大司寇的高位,相当于公安部部长。但由于一件分肉的风波,他愤然离开鲁国。一次,鲁国举行祭天大礼,祭祀完毕,按规矩应该把祭肉分给各官。主管负责人却把这事忘了,而下面的人又不敢去催。孔子等到第二天下午,还没有拿到分赏祭肉。就这件分肉的小事居然成了孔子人生中的一件决定性的大事。
首先这里并不存在有人贪污肉、拒绝分肉的问题,只是主管人疏于职守,没有及时分肉。孔子认为祭肉放久了就不新鲜了:“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就这么件事情,孔子决定不辞而别,离开自己的职位,远走他乡了。
也许这是一个面子问题,也许是孔子想吃新鲜肉没吃到,很失望。总之,孔子在这件事里是一个有切身利益的当事人,他的看法应该被假定是带有偏见的。按孔子的解释,他认为没有及时分肉是不守礼仪,所以他呆不下去了。但孔子丝毫不提没有分到肉与自己的关系,却把这么一件小事作为他人的操守问题上纲上线,好像这件事不涉及自己的私利、完全是公德。那他自己不辞而别又是什么呢?不提道德,在事实上那至少是渎职。要求他人严格,对自己却很宽容,不能正视自己的缺陷,这是人类的通病。更为有害的是,把一些小心眼的反应贴上金色的道德标签,作为攻击他人的武器。这种不就事论事,而是玩迂腐甚至虚伪的道德游戏的做法,在先进文明面前是根本没有抵抗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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