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皇帝的遗诏

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中,君王的遗诏很多,内容通常主要有两项,一是指定嗣君,二是对后人提出希望。但明朝末代皇帝崇桢的遗诏却有点特别,是崇祯在临危自杀时用血写在衣襟上的,其内容:“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致逆贼直逼京师,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很是特别,即没有指定嗣君也无法对后人提出希望,“诸臣误朕”当是崇桢要表达的核心内容。其言也善,其情也悲,亡国的痛苦和无奈跃然衣上。

崇祯与明朝他的先辈或中国历代帝王相比都不能算是“表现很差的”,他登基伊始,便当机立断地剪除了魏忠贤阉党集团,严惩贪官污吏,勉励工作,节俭勤奋,并要求各级官吏也要努力为国工作,然而事实却是:他总是一个孤独的勤政者,国家机器总是难当重任,“任用一人,便失望一人。”究其原因,除了祟祯本人刚愎自用,自身能力有限,用人失察之外,关键就在于:明朝中后期的“吏治”出了问题,国家机器已掌握在一批权“贵阶层”手中。明末的官场,已俨然成了权钱交易的大市场,吏治腐败成了当时最大的腐败,是腐败的总根源,是明亡的主因。

试想靠走门子、塞票子上来的无耻之徒,其道德品性能有多高、能力会有多强?他们能忠心为国效力?不有效加强对吏治腐败这个“最大的腐败”的治理,神仙也没有办法,可谓是大厦将倾,回天乏力,明朝的灭亡也就顺理成章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崇祯的遗诏,对任何执政者都不无警示作用。

“权贵”二字,比较敏感,我总认为不是一个好听的说辞,按当今官面上的说法可以用八个字给“权贵”画像—“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这也难怪,在任何社会权力都喜欢和钱柜结合,官员就是喜欢和富豪结为朋党,形成“权”“钱”结合,利益相关的阶层,相对于“民众阶层”,这就是“权贵阶层”。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官民关系或说干群关系,应该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即“官”是“公仆”民是“主人”。可如何保证这种公仆关系呢?目前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建立在全民高尚道德、高度思想觉悟基础之上,人民大众享有充分监督权和各级官员自觉为大众谋利益相结合下的社会模式;一种是建立在强悍法制、监督机制下的公务员管理模式。

但中国的现实又如何呢?属于什么模式?还真是有特色,真不好说,还是让我们先看一组在网上查到的数据,再自己去思量好了。

据有关媒体透露:2007年深圳市城市人均年收入是32650元,而地厅级高干财产在700万至1000万,省级高干财产在850万至1200万。这样,深圳市的地厅级干部的平均财产相当于一个普通市民250年的工资,省级干部相当于一个平均收入的市民300年的工资。据最近有关媒体报道: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贪污20个亿,成为贪官中的“极品”。如果以上数据是真的,是否可以说我们的社会出了问题?

再看看亿万富豪发家的途径,归纳起来主要是:1.以引进外资从中获利。2.操控进、出口贸易。3.国土开发、地产倒卖,靠银行借贷,无本获暴利。4.走私、逃税。5.金融机构无抵押信贷谋利。6.大型工程承包。7.抽逃资金、操控证券市场获利。当然靠诚信经营成功的也有,只是少得可怜。要用以上这些途径成为富翁,拥有“权力”的“公仆”或有“钱”人通过与“权”的结合才能实现,“钱”的诱惑力太大了,很难没有腐败问题。

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是私有制,国家只能通过政策措施来调节经济,但国家没有自己的财产,国库全靠纳税人出钱来充实。政府花钱要有严格的程序,要受各种机制的监督,贪污起来困难重重。中国的基础是公有制,全国的经济命脉都在政府官员手里,很容易变公有制为“官有制”,财富会以远远超出资本主义国家的速度向“政府官员”集聚,形成“权贵阶层”。由“权贵阶层”主导的社会,没有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也少了资本主义的效率和透明。通过国企改制、教育改革、医疗改制、房价上涨、货币贬值、物价疯长……无数劳动者失去了生活基本需求的保障,财富以惊人的速度掌握在以“权贵”为主体的极少数人手中,培育了新的剥削阶级,这种疯狂掠夺财富的过程也是中华民族思想堕落的过程,使执政党加速腐败成为必然。

腐败的最深、最大、最可怕的源头是思想腐败。会不会发生颜色革命,由腐败走向卖国和国际屈从甚至背叛,关键在于社会主导良知、社会主流意志和国家与民族“精英”的灵魂,国家各级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的道德水准。三十年的私有化进程,资本与私有制的完美结合,腐化了中国人的灵魂,使“金钱万能”有了市场。但也使更多的人认清了一个现实——私有化是腐化人们心灵的毒药。特别是在一党专政的中国,法制、监督机制不健全,官员的腐败程度会随着私有化的进程不断加深,国内各种矛盾也会不断激化,国人的道德水准也会随之不断退化,一旦“一切向钱看”成为人们的习惯,国人就会失去基本道德,失去道德基础作支撑法律也会变得邪恶,依法治国就只能是写在纸上挂在嘴上,一个黑恶社会的崩溃则将无法避免。

(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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