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发展和国家的强大,与民主法制是两个概念,非互为充要条件。
希特勒德国的强大,与民主法制没有关系。菲律宾、印度的波澜不惊,与民主法制关联度也不大。
另外,民主了并不等于就社会自然就法制化了,民主和法制也并不互为充要条件。
民主并不能天经地义地带来繁荣,法制也并不能保证民主。
上层建筑依赖于经济基础,可能上层建筑更依赖与被上层建筑所涵盖的人的宗教、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吧。西方的民主思想、法制体系,在以西欧人为主体的国家都很成功,但在其他的国家地区普及,确产生了无数的变异,结果迥然不同,这已明确表明普世价值的非普适性。
治理国家,没有一种标准模板。
民主、法制是好东西,能不能真正的想西欧一样,让这好东西在其他地区产生好结果,除刘小波外,谁也不敢打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