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很简单。美国警察犯美国的法。中国领事犯的是中国的法。都是无知的过。

来源: 2010-05-03 12:14:4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美警方说:不知法不能成为犯法的理由,因而先停3个警员的职,等调查完再视情节处理。
领事先生懂国际法,但不懂所在国的法律,已犯了中国的法。(大概是外交人员必须尊重并尊受所在国的法律)。他也不知法。没办法。

要说他干了件好事。如果他跑进领馆,而警察意识到是中国领馆而不进入,回是啥样?大概会发个照会说中国领馆窝藏毒犯之类的吧?如此看来,郁领事不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