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缩略词下岗后的尴尬:动态影像专家压缩标准音频层面3
据媒体报道,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总监江和平证实,国家广电总局一周前向央视等媒体下发通知,要求在主持人口播、记者采访和字幕中,不能再使用诸如NBA、GDP、WTO、CPI等英文缩略词。
NBA”、“CBA”等早已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并且为中国媒体和老百姓所认可。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要求电视媒体不再使用这些英文缩略词,而是使用赛事的中文全称,实在是多此一举,没有必要。而且,一些词语不好翻译,比如“MP3”,如果翻译成中文是“动态影像专家压缩标准音频层面3”,这种说法,有几个人会懂?
一篇标题为《BRT让我连公交都不会坐了》,看完标题,想想看“BRT”是什么东西,读完全文也不明白“BRT”到底是什么意思。后来,网络搜索了一下,原来BRT是快速公交系统(Bus Rapid Transit)的简称。当下,受众的文化素质、接受能力参差不齐,如果满口都是英文缩略词,如何让人明白?因此,笔者以为,屏蔽英文缩略词是一种务实之举,保证所传播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使受众无障碍地接受信息。
如果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提出只用汉字或许可以刹住外文盛行之风,但是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此举不妥。《现代汉语词典》就在末尾收录了“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这说明使用外文缩略词大有必要。一味屏蔽,只能自讨没趣。2009年8月,教育部出台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说要恢复51个异体字,还改动44个汉字的写法,结果一出炉,收到板砖无数,只好不了了之。
屏蔽外文缩略词的初衷,想必有关部门是为了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现实生活中,有些英文简称是一下子不容易让人理解中文意思。如“WTO”,除了世界贸易组织,世界旅游组织、华沙条约组织、世界厕所组织也简称“WTO”。笔者建议,在使用原来缩略词同时,不妨加上中文翻译,这样既保持了汉语语言的国家和民族色彩,也让看惯了外文缩写的观众能很快理解真实意思。
乍一看,这个规定有点雷人,因为依照推理甚至可能把CCTV也搭进去。但换个角度细看一下屏蔽的理由,倒是真得感谢有关部门的细心与人文关怀,毕竟对一些观众而言,外文不如母语易解。有关部门对这一细微的要求都如此上心,那么观众强烈要求的,诸如电视节目质量、广告数量等问题一定指日可解了。各位请给点掌声鼓励体贴观众的规定吧!
用中文全称有利于名称的准确与清晰传播,但是从人的识记规律和文字传播规律来看,冗长的全称又不利于简洁有效的传播。是否用中文全称,个人认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已经是约定俗成、并有广泛认知度的外文缩略词就不宜用全称,还未形成较高认知度的外文名称倒是可以提倡用中文全称,使更多人慢慢适应中外名称转换的“时差”。以中文全称来提高中国文化传播的“软实力”是一件好事,但这个过程应该是循序渐进的,而不应是简单的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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